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5年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绿化祖国必须坚持扩绿兴绿护绿“三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联动。为新时代林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国有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改革,省委、省政府对林业改革发展的部署步步深入。202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积极培育现代林经济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
湖北是生态大省、林业大省、湿地大省。全省现有林地占国土面积的50.42%,森林覆盖率达42.5%,森林蓄积量5.45亿立方米,林地、草地、湿地面积合计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0%,生态基底扎实。肩负着守护“一江碧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重要使命,湖北林业如何把1.4亿亩林地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如何让占比92%的集体林真正活起来、富起来?
近日,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加快现代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划定路线图、明确任务书。这份文件的出台,正是破题之举。
2025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6169.4亿元,盘活国有林地266.4万亩,实现收益71.4亿元,带动投资63.3亿元。这份沉甸甸的答卷,为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意见》明确,力争到203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8500亿元;2035年形成万亿规模的现代林经济。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全省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促产业”,实现从林业资源大省向林业经济强省跨越。
确权筑基 夯实资源产权管理底盘
改革从摸清家底开始。《实施意见》把“夯实林业资源产权管理基础”摆在首位,从摸清资源家底、分类明晰权属、科学量化价值三个层面立柱架梁,让每一片林地底数清晰、权属明确、价值可测,为全面深化改革筑牢制度根基。
摸清林业资源家底。加强林草湿荒资源调查监测,全面查清林地、林木等森林生态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及利用状况,建立要素齐全、标准统一、动态更新的全省林业资源数据库,并与不动产登记、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融进数智湖北数字底座,推动资源管理从粗放台账式向数字化、精细化治理转变。
分类明晰资产权属。加快国有林资源资产清查,积极化解“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管理,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模式,将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既守住集体所有制底线,又打通农户共享收益的通道。
科学量化资源价值。加快制定湖北省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指南,完善评估核算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公信力的评估机构。定期对各市县林业资源价值开展评估核算,形成资源资产账本,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为后续资源流转、价值变现、金融赋能奠定可计量、可交易的价值基础。
确权是改革的基础,只有家底清、权属明、价值准,后续的放活经营、畅通变现才有坚实支撑,湖北林业始终把产权制度建设作为改革的“先手棋”。
放活经营 畅通资源价值转化通道
分类施策,精准破解改革难点堵点,这是《实施意见》的鲜明特点。
国有林方面,针对经营机制不活、激励动力不足等堵点,完善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鼓励林场自主开发或采取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特许经营、租赁、作价出资等模式,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户外运动等多种业态,经营收入支持保障林场发展。分类开展收入分配激励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经营服务收益挂钩机制。支持公益二类林场聚焦主责主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发展相关产业、开展有偿服务。鼓励开展“场村合作”,带动集体林协同发展。全面清查、盘活林场闲置的场部、管护站、厂房等国有资产。
集体林方面,针对权属分散细碎、流转渠道不畅、规模经营程度偏低等问题,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租赁、转让、托管等方式依法流转集体林权,开展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鼓励村集体成立林业合作社,整合集体林权自营或联营开发。依托武汉农交所构建全省林业资源“一站式”交易服务体系,推动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等权益资产“应进必进”、阳光交易。
林木资源方面,针对优质木材供给不足、加工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依托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国家储备林等生态工程,培育大径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及优良、珍贵、乡土树种。落实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五年统筹政策,对蓄积30立方米以下的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对人工公益林实施更新性采伐,对天然林实施抚育性采伐。
林生态资源方面,针对无形资产价值挖掘不深等问题,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探索构建补偿标准与管控强度挂钩机制,适时适度调整补偿标准。挖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重要湿地、珍稀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的无形资产价值,依法探索冠名权、品牌授权、林木种质知识产权等的价值实现路径。支持“两山”基地先行探索林业生态价值转化新路径新模式。
资源盘活了,如何变现是关键一跃。《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林地经营权、森林景观及康养资源经营权、林木预期收益权按市场规则公开转让。在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前提下,支持将预期良好的林业资源开发收益打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探索发行林票。在不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推动林地经营权、林木收益权抵(质)押融资。
兴业提效 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产业兴则经济强。《实施意见》聚力提质增效,系统重构林业产业体系,全力打造万亿级现代林经济。
优化林业产业区域布局。立足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实施差异化定位、特色化发展:鄂西武陵山区、秦巴山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种植、高效经济林及森林康养产业,打造绿色林经济发展高地;鄂东大别山区、鄂南幕阜山区坚持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并重,统筹发展高效经济林、木竹加工、森林康养等产业,打造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示范区;鄂北丘陵岗地重点发展林下种养、珍贵用材林、油茶及苗木等产业,打造林业资源高效利用示范区;江汉平原重点发展速生丰产林、高效能源林及木竹加工等产业,打造智能加工集聚区。
提升林下经济发展质效。分区分级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与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广林粮、林油、林药、林果等高效复合种植模式,建设一批万亩级标准化种植基地、百万亩级林下种植产业大县。推进黄冈、咸宁、随州油茶扩面提质,鄂西核桃、鄂东板栗良种化、标准化改造提升,丹江口库区油橄榄产业发展壮大,丰盈湖北“生态粮仓”。推动林下养殖产业立体发展,择优推广林禽、林畜、林蜂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让好生态养出好产品、实现好效益。推动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做大做强,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推进森林+旅游、康养、体育、研学、自然教育等业态融合发展;稳步加强林相改造及森林步道、游客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推进木竹加工业转型升级。优化木材加工行业产能与产品结构,鼓励企业开展数智改造、工艺升级、新品研发,聚力发展高端定制家居、新型木结构建材等产品,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数智化升级。发挥“国家绿色家居产业示范园”“华中木业产业园”“中国绿色整装家居供应链示范园”等园区集聚效应,促进产业集群式、链条式发展。加大“以竹代塑”推广力度,推广全竹利用新技术,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拓展竹产品应用场景。
加大林业碳汇开发与消纳力度。推动构建“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碳普惠+碳票”的林业碳汇开发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碳汇项目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或纳入湖北碳市场履约抵销范围;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拓展林业碳汇+生态保护、生态司法、生态旅游、大型活动等多元应用场景。
推动林业产业补链强链。强化科技引领,围绕林木良种选育、栽培良法集成、生产工艺优化等关键领域,加强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鼓励发展林源生物制氢、生物医药、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林业新质生产力。加强林产品仓储、物流、冷链中心建设,打造一批立足本地、辐射华中乃至全国的林产品集散地。优化林产品市场监管与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品认证,打造“公用品牌+特色品牌”互促互补的品牌矩阵。加强产销对接,发展数字化营销、特色活动和场景营销,拓展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渠道,推动优质林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守牢底线 提升改革支撑保障效能
改革行稳致远,离不开系统完备的支撑保障体系。《实施意见》明确,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组织、财政、金融、政策多方力量,严守底线、不碰红线,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林长制引领,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宣传引导,营造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改革走深走实。
强化财政支持。采取“拨改投”、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财政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特色林产品保险覆盖面,将主要经济林、林下经济纳入保费补贴范围,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强化金融支撑。推动信贷、保险、担保等领域绿色金融政策协同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林业产业质效。
强化风险防控。始终坚持守牢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三条底线,严禁触碰虚增财政收入、虚假化债、新增隐性债务三条红线。健全风险预警与纠纷调处机制,切实维护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真正实现生态得保护、产业得发展、群众得实惠。
从确权赋能到放活经营,从金融助力到产业重构,从强化保障到守牢底线,《实施意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构建起深化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资产化改革的完整政策体系。
结束语
改革,从来不是一纸文件的轻描淡写,而是一场从思想到行动、从制度到实践的深刻变革。2025年,全省启动盘活林地、林木、林生态资源改革试点,国有林盘活取得阶段性成效。从先期试点探路到全面系统部署,湖北林业改革的步履铿锵向深。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湖北林业改革发展站上了新的起点。这是一场从“确权”到“赋能”、从“兴业”到“变现”的全链条改革——摸清家底,让每一片林地有据可查;放活经营,让每一寸山林焕发生机;重构产业,让每一条链条提质增效;守牢底线,让每一步探索行稳致远。
朝着2030年林业总产值突破8500亿元、2035年形成万亿规模现代林经济的目标迈进,湖北将以改革之笔绘就绿色发展新图景,把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胜势,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能。
青山为证,林海生金,荆楚林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必将越走越宽!
策划:湖北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