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创控信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宜昌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兴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江苏创控信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创控信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江苏创控信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宜昌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兴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祥云兴达磷化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平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邓尚清、邓明金、何群、杨小玲、皮萌等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江苏创控信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创控信成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