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长渠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千年古渠——长渠系上了法治“护甲”。长渠由秦国将领白起于公元前279年所建。一代代人的守护,使得历经2300年风雨的长渠至今仍然发挥着良好的灌溉效益,滋养着沿线20余万亩良田。
从2024年起,在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宜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部署开展长渠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累计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清理沿线生活垃圾60余处,拆除长渠保护范围内违法搭建12处,挖除排污暗管两段,封堵排污口4个。该院依托在小河镇人大设置的公益诉讼立法联络站,收集长渠保护和治理立法建议20余条,为条例的孕育贡献检察智慧。
“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长渠保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我院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持续加强公益诉讼监督,让‘华夏第一渠’在新时代续写传承与发展新篇章。”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丹表示。
(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