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 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的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我双方特此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受让方已依法取得下表债权及担保权利,请相关义务人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注:公告清单中列示的内容与实际如有不符,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