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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8日

公益诉讼助力守护荆楚红色印记

湖北检察推动,大山深处崛起长征文化遗址公园

近日,英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来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针对前期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湖北日报通讯员 祝竹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陈鹏

矗立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多年的铁塔终于搬迁;年久失修的犀牛潭农民协会旧址,获批资金支持被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范围……在湖北这片红色热土上,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守护长征遗存,传承和弘扬长征精神。

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在长征这部波澜壮阔的英雄史诗中,湖北这片红色沃土有着重要的地位。从这里走出了参加长征的多支主力红军,为长征胜利立下了不朽功勋,为孕育和实践伟大长征精神作出了重要贡献。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委部署,聚焦长征文物本体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管护、红色资源活化利用等重点开展法律监督,2023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件、制发检察建议83件、提起诉讼5件,1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红色资源长效保护、赓续红色血脉。”近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时表示。

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向记者介绍了多个典型案事例,展现湖北检察机关守护长征文物、英烈纪念设施,助推红色资源活化利用的实践成效。

检察监督发力,犀牛潭红色旧址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初秋时节,天清云洁。酉水河来凤县漫水乡段江畔长征文化遗址公园,成为大山深处一道亮丽风景线。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来凤县园区,以犀牛潭农民协会旧址、红军第十八师整编旧址两处革命旧址为核心依托,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范围。其中,犀牛潭农民协会旧址是贺龙、任弼时领导开辟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时期,马辉率领红六军团开展革命活动、建立农民协会的重要红色阵地,承载着深厚的红色历史底蕴。

来凤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助力红色文物保护工作。在妥善办理犀牛潭农民协会旧址保护相关案件的基础上,主动推动相关部门申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项目,助力项目成功获批专项建设资金2000万元。同时,检察院对公园周边生态环境开展常态化监督整治,有效化解文物保护与生态治理突出问题,实现红色遗址保护、文旅融合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向发力、有机统一。

“针对犀牛潭农民协会旧址不同阶段出现的保护短板与突出问题,检察院建立长效跟踪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磋商、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全面排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治理周边环境,为旧址成功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夯实基础。在扎实做好文物本体保护的前提下,当地持续深挖红色文化内涵,积极推进红色遗址活化利用,让珍贵的红色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传下去、用起来。”全国人大代表、来凤县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来凤县民族博物馆馆长黄林受访时说。

来凤县检察院还以案件办理为契机,会同县文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了红色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全面梳理县域内红色文物分布情况并形成文物保护台账,推动修缮维护了一批烈士纪念设施。

“我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6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长征遗迹修缮保护、活化利用,释放红色资源综合效能。”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郧西县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推动红二十五军军部、小阳坡干训点等革命旧址得到保护,成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郧西园区的重要展示节点。

英山县检察院针对烈士纪念设施受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28处烈士纪念设施悉数修缮,丰富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英山园区的红色资源。

较真办理硬案,矗立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铁塔终搬迁

今年夏天,嘉鱼县检察院联合武汉军事检察院,对嘉鱼县一处革命烈士陵园相关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当看到案涉铁塔已完成拆除迁移、烈士陵园整体环境明显改观时,检察官十分欣慰。

在该革命烈士陵园,长眠着的肖刚等3位烈士,曾随红四方面军长征,在抗战时期开展敌后武装斗争,转战湘鄂川黔,此后在斗争中英勇牺牲。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介绍,去年3月,嘉鱼县检察院与武汉军事检察院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因日常管护不到位,烈士陵园存在部分墓碑、墙面破损,通信铁塔侵占保护范围等情形,破坏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检察机关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走访核查,查明该革命烈士陵园内共有12处墓碑和墙面出现破损,通信铁塔侵占园区保护范围土地约100平方米。该铁塔早在2016年就被行政部门认定为违规建筑,但始终未完成迁移。

检察机关随后向当地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但收效甚微。

长征文物是传承革命精神的宝贵物质载体。按照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仍不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去年9月,嘉鱼县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刚性监督推动整改落实。同年10月,嘉鱼县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随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多轮选址论证,与铁塔所属公司协商对接,推动完成铁塔搬迁整改,化解这一历史遗留难题。

湘鄂赣边区鄂东南革命烈士陵园为纪念湘鄂赣边区革命先烈而建,是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英名墙镌刻的烈士姓名里,包括许多牺牲于长征途中的阳新籍红军将士。今年1月,阳新县检察院发现陵园部分英烈纪念墙存在损毁、风化严重、字迹模糊等问题,遂向阳新县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该行政机关随后投入资金对陵园进行修缮。

推动对安葬烈士的集中守护,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和源头治理,在促进红色资源系统保护中,我省检察机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保安寨是红二十五军长征途中重要活动遗址,枣阳市检察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推进文旅部门与乡镇政府协作配合,依法将保安寨纳入保护范围,并推动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助力传承红色基因。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鄂豫皖特区革命军事委员会旧址承载着红四方面军战略转移、红二十五军重建等长征关键历史记忆。红安县检察院针对旧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投入207万元用于微型消防站建设与整体安防系统升级,织密红色资源安全保护网。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红三军军部、湘鄂西特委机关等旧址是长征主力部队之一红二方面军早期斗争的实物载体。监利市检察院针对上述旧址年久失修、历史风貌受损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旧址修缮保护和日常管护,为传承红二方面军革命历史提供了重要阵地。

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与执法、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巩固深化与军事检察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合力,画好协同共治“同心圆”。2025年3月,省检察院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强化工作衔接,推动全国首部英烈保护地方性法规《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加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条款,共同召开英烈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营造尊崇英烈、保护红色资源的良好氛围。

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与武汉军事检察院强化办案联动,推动将一九五烈士公园安葬的烈士集中管护,该案入选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英烈保护典型案例。红安县检察院针对长征参战的何德庆将军故居难以修缮的问题,深化军地协作,推动产权置换,投入20余万元进行修缮,助力将军故居长效保护。红二军团总指挥部旧址是湘鄂边苏区核心革命遗存,见证了红军转战筹备长征的历程,鹤峰县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多部门协同保护该旧址,争取88.8万元实施系统修缮,与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长征精神跨越岁月,红色遗存永续薪火。湖北检察机关将持续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一案一治守护长征文物与英烈纪念设施。坚持刚性监督与协同治理并举,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相融,以坚实检察力量守护红色根脉,让长征故事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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