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与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与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7日
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联系电话:15607263403,地址: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翔凤镇文化中心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6年6月1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来凤龙凤文化体育传媒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