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黄冈市矿区生态修复条例》,由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