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陈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近日,2026年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分别向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咸宁、恩施、神农架等11个市(州、林区)反馈专项督察情况,播放专项督察纪实片。
各督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履职尽责,聚焦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从严开展专项督察。总体看,此次督察的11个市(州、林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重点领域,锚定“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开展系统施治,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存在差距,协同联动的合力尚未形成。溶洞天坑垃圾排查整治不到位,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存在短板,污染治理还有漏洞。工业固体废物管控不到位,非法倾倒处置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足,违规倾倒问题多发。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不到位,飞灰处理工作有待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短板,粪污直排污染问题频发。
下一步,将指导督促被督察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调度、盯办、督办,实行清单化管理,紧盯整改时序、严把整改质效,倒逼反馈问题全链条整改清零,切实以整改实效巩固专项督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