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蔡蕾 卫逊敏
聚焦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创新、区域创新、开放创新、治理创新“六个创新”。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为锚点,布局全省23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形成层级贯通、协同高效、覆盖全域的审判网络。
2025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894件,其中涉外案件、数据权益、技术秘密、平台不正当竞争、数字文创、科技成果转化等新类型案件2456件,比上年增加27.6%。
“知识产权案件体量及类型与湖北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位居中部第一的地位相匹配,直观体现出湖北创新活力不断释放。”9月10日,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湖北法院将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加大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司法保护力度,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为高水平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十年守护“一束光”
中国光谷,因“光”得名。
2013年、2018年、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光谷,指出“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光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独树一帜”。
独树一帜的这束光,由无数创新的星火汇聚而成。守护这点点星光,是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与生俱来的使命。
2017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成立。虽是武汉中院的内设审判机构,但法庭选址在光谷,集中管辖全省发明、实用新型、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
“保护创新才能保护科研人员、保护市场主体、保护产业发展,三者一脉相承。”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赵千喜说。
一起“光电巨头”专利之争,至今仍在业内流传。
武汉光谷某技术公司是国内知名企业,连续多年入选“全球光器件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
几年前,光谷某技术公司的研发人员周某突然离职,跳槽到河南某科技公司。时隔不到半年,这家河南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人记载为周某等人。但光谷某技术公司发现,该申请内容基本来源于周某此前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技术成果。
于是,光谷某技术公司向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起诉,请求认定该专利申请权归属于己方。
由于该案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的专家陪审员中,选取一名光电领域审查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审理。主审法官和专家陪审员一道,共同研究案件技术争议焦点,确定庭审提纲,确保了案件审理顺利推进。
经技术比对,合议庭认为,除周某外的其他发明人对案涉专利申请并未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应认定为“发明人”,且该专利申请是周某在光谷某技术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单位技术资料完成的工作任务,应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故判决专利申请权归属于光谷某技术公司。
“湖北高校多、专家多,这份技术支撑是我们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独一无二的优势。”赵千喜说。
近10年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1308件,其中专利技术类案件达6584件,17件获评全国法院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是科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建立了专家陪审、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技术鉴定、专家证人‘五位一体’专业支撑机制,有效破解了技术事实查明难题,精准保护创新成果。”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湖北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会关于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关键技术及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全力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与地区创新生态。
为企业上市扫清障碍
2024年6月12日,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登陆科创板,成为“国产数据库第一股”。
鲜为人知的是,上市前一天,达梦数据还陷在一桩股权纠纷案里,千头万绪。
2000年前后,达梦数据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员工内部募资,并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李宜(化名)获得股权后,分别与达梦数据两名股东协议约定了部分股权代持或转让。
2020年,达梦数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筹备上市。其间,公司按照证监会及有关部门要求清理股权结构,李宜因前述股权代持及股东资格问题与两名股东产生争议,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为达梦数据原始股东,并将两名股东名下部分股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如果作出公开判决,势必要披露公司内部股权纠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法官羿华说,达梦数据是国内领先的数据库产品开发服务商,若因诉讼案件影响上市,对公司打击会很大。
为将案件影响降到最低,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矛盾,专程邀请具有丰富公司法和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经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合理管控分歧,理性表达诉求。
经多轮背靠背调解,2024年6月11日,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李宜撤回起诉。次日,达梦数据如期上市,国产数据库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上市当天,达梦数据股票上市收盘价比发行价翻了三番。”羿华说,大家都很高兴,能通过司法服务护航本土企业上市,推动行业发展。
像达梦数据这样的科创企业,湖北有许多。他们的创始人通常是研发人员,创立之初只管埋头研究技术问题,等企业规模变大了、技术成熟了,经营管理过程中潜藏的风险与隐患或许才会暴露出来。
法庭之外,湖北法院以调研走访为基础,不断拓宽司法服务半径,为企业筑起一道道法治防火墙。
武汉法院从2023年起即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司法护航百企行动”,针对科技型企业专利纠纷、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宜昌法院多次前往安琪酵母等当地特色产业企业,现场答疑解惑;襄阳法院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座谈会,征集企业维权诉求,帮助企业防范涉诉风险……各地法院纷纷在高新技术园区、创新产业园配置专业审判力量,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站总数达到1027家。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光谷这样高新企业扎堆的区域,我们会不断接触新技术,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赵千喜说。
新入额法官张倩云刚到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报到时,想到知识产权案件又专业又复杂,不免担心。
好在,庭里安排了审判业务专家手把手传帮带,还有来自上级法院的条线指导、合作高校的专题培训,帮助青年法官快速成长。
如今,湖北法院已建成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队伍,全省现有知识产权审判人员318人,近三分之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其中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1名,新增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名。
“司法服务越精细,企业获得感就越强,会越来越放心、安心地在湖北投资兴业。每一家被我们留下的优质企业,都可能串珠成链,孕育出一个优质产业。”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优选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信心
“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是省法院党组常常强调的概念,也是湖北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的目标。
为何要让当事人愿意来湖北打知识产权官司?原因很简单——
当事人亲身感受到湖北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比其他地区更优质、更稳定时,下一次投资布局或许就会落子湖北。
“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意义不只在于解决纠纷,更在于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信心。”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天然蛋白酶3”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正是作出了一份给人“信心”的判决。
原告新西兰艾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公司是“从人体血液中性粒细胞的嗜天青颗粒中分离纯化天然蛋白酶3(PR3)”生产工艺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员工孙某离职后将艾某公司的技术秘密披露给博某公司,博某公司还申请了专利,导致该技术秘密被公开,损害了艾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庭上,被告辩称分离纯化PR3是该领域技术人员普遍知晓的技术,不属于技术秘密。但法院查明,涉案技术秘密是由“多个具体操作步骤和顺序”组合而成的整体技术方案,需经反复实验、修改、优化、调整才能得出。
因此,不能认定涉案技术秘密的整体技术方案或每个秘密点所对应的具体步骤都已被公众知悉,博某公司、孙某依然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本案中,我们在商业秘密跨境司法保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依法公正平等保护了外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周书博说,这起判例将有助于增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信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近三年,湖北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近5万件,几乎覆盖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全部案件类型。
司法是公正的,但判决有温度。每一次法槌落下,都彰显着湖北法院保护创新、引导行业良性发展的鲜明态度。
武汉首例AI生成图被侵权著作权纠纷案,确认AI生成具有独创性的图片应当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为AI创新成果保护划定清晰标尺。
淘宝数据权益案,认定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交易订单等规模化电子数据的集合属于“数据权益”,规制用技术手段私自获取数据权益的行为,助力平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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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不负赶路人。近年来,小米、宁德时代、博世、拜耳制药等国内外头部企业、创新主体纷纷选择在湖北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涉外案件、关联案件、重大技术案件持续集聚,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枢纽地、优选地打造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