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映绿水,层峦叠翠微。近年来,咸宁市检察机关以“生态咸宁·检察同行”品牌建设为抓手,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公益诉讼办案实践,以高质效履职在鄂南大地绘就天蓝、地绿、水清的法治新画卷。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咸宁是长江中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扛起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生态治理,既要守住大江大河的“主动脉”,也要畅通群众身边的“毛细血管”,咸宁市检察机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以公益诉讼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生态环境法典首次在立法中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概念,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生态安全守护、绿色低碳发展,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助力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生态民生。”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李琴 张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