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武汉俊展物资有限公司等56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务人主要位于湖北地区,本处置公告标的资产,处置方式拟为单户或组包转让。具体情况参见我司网站www.hubeiamc.com或我司有关人员接洽查询。
资产的交易对象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不得参与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有效期: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联系方式:高先生,18502703091,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东湖国贸中心A座30楼。
在上述不良资产处置公告期内如有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等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行为的,可向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来函或来电反映。举报电话:纪检办公室,027-87815681,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ubeiamc.com
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