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映阳、通讯员张伟婷)“我的公积金终于‘活’起来了。”近日,在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胡女士顺利办理了物业费提取业务,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了1500元。她感慨道:“这政策真好,很接地气!”
今年4月,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深改十七条”新政,以地方改革试点探索的形式,新增了物业费和契税两项提取类型。截至目前,全市物业费提取业务已累计惠及265名职工,提取金额达39.67万元;契税提取业务也已服务7名职工,提取金额共计9.68万元。
租房群体同样受益明显。新政实施以来,全市租房提取业务办理量达9872笔,提取资金8232.87万元;商贷及异地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共5485笔,支取金额达19890.36万元。
在还贷提取方面,新政取消了“商业贷款还贷提取需间隔12个月”的硬性规定。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办理商贷和异地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资金调配的灵活性大幅提升。
针对多子女家庭,新政还实施差异化保障,办理提取业务时可直接核减一套住房认定,从而减轻育儿家庭的综合支出压力。贷款端配套政策同步优化,首套房认定规则更新为以“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为核心,不再追溯过往贷款记录,使改善型换房家庭也能享受到低息公积金贷款红利。截至目前,公积金新政贷款端已累计发放购房贷款4.64亿元,惠及1280户家庭,支持购房面积超15.26万平方米。同时,“商转公”业务办理量持续攀升,帮助许多家庭置换为低息贷款,每年节省了大额利息支出。
截至今年7月底,鄂州全市新增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339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超过19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