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8日

同饮一江水 共担一份责

环丹江口库区法院共学生态环境法典

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雅青、通讯员袁伊璇、韩晓君)近日,环丹江口库区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在十堰市郧西县召开,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凝聚智慧。

近年来,环丹江口库区三省六地法院(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洛南县人民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丹江口市人民法院、郧西县人民法院)依托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以“同饮一江水、共担一份责”的协作理念,从统一刑事案件裁判尺度、落实生态修复意见、探索林业碳汇赔偿机制、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等方面,着力提升生态司法保护质效,深化跨域协同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会上,环丹江口库区法院分别围绕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作主旨发言,并发布环丹江口库区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事例,集中展示各法院司法实践成果,统一裁判标准。

为推动生态保护与文脉传承一体发力、融合赋能,会议还发布了环丹江口库区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环线。该环线以丹江口库区为核心,串联起库区周边重点历史文物、红色遗址与司法保护地,织密“山水生态+历史文脉”双维度司法保护网络,推动生态管护、文物巡护、文化保护实现跨域、一体联动,真正形成全域覆盖、司法保护、多方协同、共治共享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刘长兴以《生态环境法典解读——制度结构与适用》为题系统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核心要义及法律适用,为基层法院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提供指导。

环丹江口库区法院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常态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做实做细水源地生态保护、历史文物司法保护、红色文脉传承等工作,踔厉奋发、久久为功,奋力书写“守护一泓清水、赓续长江文明”的新时代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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