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伟 张诗瑶
政绩观出现偏差的成因,从来不是单一的。主观上,部分党员干部党性弱化、宗旨意识淡化,能力素质跟不上新时代要求;客观上,一些地方和部门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监督问责不到位。从现实来看,重大项目周期与干部任期错配、决策脱离民意、重显绩轻潜绩等问题反复出现,单靠思想自觉堵不住漏洞。只有建立并完善长效保障、民意校准、协同联动的体系,才能让正确政绩观从理念要求变成可执行、可检验、可追责的硬约束,真正做到前人栽树有据、后人乘凉有责。
以机制稳定性
对冲人事变动带来的政策断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于破除重短期显绩、轻长远潜绩的片面考核导向,从机制上包容重大项目建设周期与干部任期的客观时差,引导干部深耕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性工作。
像生态修复、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中长期项目,往往涵盖从调研论证、决策立项、落地实施、换届交接至成效验收的全链条,这就需要完整留存项目关键节点、历任责任人、阶段工作成效。干部换届交接,既要移交权责,也要同步交接项目治理台账。针对其中的有些关键问题,需要对接续落地前任科学论证项目的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单独认定“接力实绩”;对早期启动新型基建预埋等奠基工作的干部,即便任期内难以收获显性成效,其潜绩也应通过台账记入个人政绩档案,以机制的稳定性对冲人事变动带来的政策断层。
按项目见效周期,可以区分出两类考核:对老旧小区改造、便民市场建设等短期落地项目实行任期常规考核;对生态涵养、区域产业布局等长线事业,跳出“一届任期定优劣”的思维,在干部离任后第三年、第五年开展回溯式跟踪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直接挂钩。
拉长考核周期,既客观认可默默铺路的隐性实绩,又倒逼决策者立足全周期审慎谋划项目,从源头遏制透支资源、寅吃卯粮的短视决策,让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从理念倡导变为刚性约束。
打破政绩
“内部闭环自评”模式
确保实干不跑偏、履职不走样,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让干部的每一项工作都贴合群众的真实期盼。
现实中,少数地方出现施政错位,一些干部热衷于修建地标雕塑、大型景观,却对群众反复投诉的城市内涝、老旧管网破损等问题视而不见,症结就在于决策脱离民意、担当偏离民心。破解这一难题,核心在于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嵌入决策、考评环节,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成色的根本标尺,从机制上保障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民意检验。
一方面,健全前端民意吸纳转化机制,以群众需求确定施政方向。用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常态化人民建议征集等法定程序,把民意调研作为重大项目立项的前置必经程序,将群众集中反映的急难愁盼优先纳入年度民生实事清单;违背绝大多数群众意愿、脱离本地发展实际的项目,在立项阶段依规暂缓审批,从源头堵住脱离民生的无效投入,实现民之所盼转化为政之所向。
另一方面,健全末端群众评判考核机制,以民心检验履职成效。打破政绩“内部闭环自评”模式,将群众满意度、民生获得感、矛盾化解率等指标量化固化,实质性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奖惩任免等环节。同样是城市更新,未经协商野蛮推进换来的宽阔道路只会激化民生矛盾,而充分吸纳居民意见的社区微改造则既能优化人居环境、又能凝聚基层民心。
刚性落地群众评议机制,倒逼干部常怀为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让花架子工程无处遁形,让深耕民生的务实政绩得到认可,实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有机统一。
让制度执行
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政策温度
跨任期追溯机制立足纵向维度,旨在破解长远项目接续难、潜绩认定难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机制立足横向维度,重在破解决策跑偏、政绩失准问题。两大机制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但若缺乏联动衔接和刚性执行,极易出现治理漏洞:长线项目接续落地却背离民意,会沦为劳民伤财的“政疾”;民生项目因换届搁置、执行空转,会变成半途而废的烂尾工程。为此,应构建协同联动、双向平衡、刚性落地的闭环治理体系,打通代际接力与民意校验的融合通道,配齐执行保障举措,杜绝机制空转、制度虚化问题。
凡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的中长期项目,前后任干部履职成效同步纳入考核体系:考评前任,重点核查项目立项是否经过民意论证、前期奠基工作是否扎实;考评后任,重点核查接续推进中是否动态回应群众新诉求、按需优化项目方案。对凝聚广泛民心、历经数任接续落地的惠民工程,经手干部的相关贡献分别记入政绩档案;对当初民意分歧突出、后期群众差评较多的项目,依规修正相关干部政绩评定,以联动考评倒逼决策审慎、接续尽责。
针对跨任期推进的重大民生工程,搭建群众反馈、民主会商、方案纠偏、责任厘清的闭环管理体系。项目落地途中出现偏离群众需求、衍生现实矛盾时,第一时间启动民意协商程序优化实施方案,同步厘清前后任整改责任边界,既杜绝新官盲目推翻既定民生项目,也防范旧任遗留问题长期悬而不决,让一张蓝图落地的全过程始终顺应民心所向。
既要严字当头、寸规不让,也要容错赋能、激励担当,破除干部畏责不为、躺平避事的思想顾虑。精准划定容错边界,对改革探索中方案合理微调、阶段性成效正常波动,以及依法立项后因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依规予以容错免责、不作负面评价。同时,严守问责底线,对无故搁置合规在建项目、台账弄虚作假、民生难题久拖不治的三类突出问题,坚决从严追责问责。通过严问责立规矩、容错纠错鼓干劲,让制度执行既有刚性力度、杜绝空转失效,又有政策温度、防止僵化履职。
(作者分别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