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销售骨干没了后顾之忧,顺利拿下大单。”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麻城市检察院检察长肖志飞,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介绍社矫对象郑某某的近况时说。郑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25年入矫接受社区矫正。
作为企业市场开拓骨干,郑某某平日经常需要跨省跨市出差,而社区矫正“一事一请、逐次审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4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试点单位的麻城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后,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专项风险研判。经综合评估,郑某某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入矫以来严守矫正规定、再犯罪风险低。基于此,社区矫正机构为其开通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绿色通道,将“一事一请”优化为定期备案审批等。
肖志飞介绍,结合案件办理,该院还联合麻城市司法局出台相关实施办法,突出“分类审批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从制度设计上最大限度保障涉企社矫对象参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叶子豪 夏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