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汤炜玮 张倩倩 杨千帆
当一个人突然失去表达能力时,谁可以替他做决定?
这个问题,过去更多停留在老年照护与失能风险的语境之中。但近年来,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家庭结构变化以及医疗决策复杂度上升,它开始出现在更广泛的人群之中。
从ICU门口的紧急签字,到伴侣、家属关系中的医疗决策分歧,一种名为“意定监护”的制度,正被越来越多的人群理解与使用。在老年群体中,它关乎失能之后的照护与尊严;在年轻人之中,它则更多指向突发疾病、医疗急救与关系结构变化中的决策空白。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为自己提前指定失能后的监护人,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安排。这一制度已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并于2021年正式施行。
目前,全国范围内意定监护相关公证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高龄独居人群、失独家庭、丁克群体以及部分高强度职业从业者,正成为这一制度的重要受益者。
指定女儿拿主意,母亲得以保守治疗、平静离开
武汉居民张敏(化名)今年66岁。母亲刘芳(化名)20世纪30年代出生,2023年去世。刘芳和丈夫育有三儿一女。
老伴十多年前因病去世后,刘芳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三个儿子来得勤,老大在银行工作,每次来都劝母亲把存款转到他推荐的理财产品上;老三做生意,总说老房子该翻修了;老四最小,说话直,有一次没跟母亲商量,直接回绝了老同事发来的聚会邀请。
刘芳嘴上应着,心里不太舒服。她是60年代的大学生,年轻时在单位独当一面,退休后还学会用电脑,每周去老年大学上课。她不需要人时刻照看,更希望子女在她真正需要的时候搭把手,而不是事事替她拿主意。
矛盾在房子的事情上彻底爆发。儿子们建议母亲早点把房产过户,“免得以后麻烦”。刘芳不同意,说自己身体还硬朗,不想这么早就处置毕生积蓄。那次吵完之后,三个儿子来的次数明显少了,后来干脆不再登门。
家里的琐事,买菜、陪母亲看病等慢慢都落在女儿张敏身上。买母亲爱吃的菜,打扫房间,陪母亲去医院量血压、测血糖。这些琐碎的照料,张敏坚持了多年。一次,刘芳骨折住院,张敏白天在医院陪护,晚上回家还要忙家务,由于睡眠严重不足,她在医院走廊里差点晕倒。
刘芳把这些都看在眼里。她知道女儿实心实意,但也清楚这个家的情况:三个儿子从小强势,女儿习惯退让。自己要是哪天病重昏迷,谁来替她决定要不要插管、要不要进ICU、要不要有尊严地走?
她不想让女儿在那种情况下还要面对兄弟们的质疑和争执。
2021年秋天,刘芳去参加大学同学聚会。一位老同学说起意定监护:趁自己还清醒,指定一个信任的人,将来在自己失能失智时替自己做医疗和养老方面的决定。
刘芳心里一震,这不正是她想要的吗?她回家就跟张敏说了。母女俩先去咨询了律师,又去公证处。公证员详细解释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效力和办理流程,确认刘芳神志清醒、意思表示真实。刘芳在公证书上签下名字,指定张敏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
2023年,刘芳病情突然恶化,高龄带来的多器官衰竭让她的身体迅速垮了下来。住院、治疗,每一个环节,张敏都陪在母亲身边。
张敏作为亲生女儿,在母亲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她属于法定第一顺位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即使未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她在法律上也天然享有监护资格,可以直接为母亲作出医疗、生活照料等决定。
然而,一旦儿子(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此提出异议,法定监护顺位便可能引发争议。此时,张敏需要出示事先与母亲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该协议具有优先于法定监护的效力,法院将优先尊重母亲在意定监护协议中的真实意愿,由张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监护职责。
张敏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那份意定监护没有真正启用,签订协议后妈妈不再焦虑,家里关系变得平和。此后,三个儿子也没有多争执,一切都听张敏和医生的安排。”
张敏为母亲选择了保守治疗,减少了母亲不必要的痛苦。最终,张敏母亲走得很安详。
继女成了“对手”,在侄子撑腰下她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胡秀兰(化名),2025年去世时78岁,退休前是一名会计。年轻时与二婚的老周结婚,抚养继女周敏(化名)成人,无亲生子女。
2024年深秋的一天,她在小区遛弯时,突然感到哮喘和呼吸困难,邻居及时发现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脱险后,胡秀兰心里空落落的:“如果以后我的身体突发恶疾昏迷不醒,谁给我确定治疗方案?”
胡秀兰知道,自己的法定监护人,是继女周敏。此前,胡秀兰正和周敏打着一场遗产继承官司。起因是老伴老周去世后,留下一套位于武昌区的房改房,周敏一纸诉状将抚养自己多年的继母告上法庭,要求全额继承。
诉状里,周敏言辞激烈,称胡秀兰并非生母,未尽抚养义务,甚至翻出陈年旧账,说胡秀兰当年对她刻薄冷漠。胡秀兰不敢往下想。一旦她再度昏迷,手术签字权、救不救的决定权、医疗方案的选择权都在周敏手里。
胡秀兰后来对律师说:“我不怕死,但是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死前把该办的事办得清清爽爽。我希望躺在手术台上时,我是心安的。”
痊愈回家后,胡秀兰发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很难找到可以完全信任的人——没有亲生子女,兄弟姐妹大多离世或年迈;现在,老伴走了,继女成了“对手”。
直到她想起侄孙王凯(化名)。
王凯35岁,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两家走动不算多,逢年过节见个面,王凯总叫她姑奶奶,陪她聊几句天。之前,胡秀兰摔断了腿,住院期间,周敏来看过一次,待了一会儿就走了。反而是王凯,有空就来看她。
胡秀兰约王凯见面,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王凯——和继女的官司,对未来的担忧。说完,她问王凯:“如果我以后再出什么事,由你来决定怎么治疗、怎么照顾、怎么管理财产。你愿意吗?”
王凯沉默许久后,轻轻点了点头。在律师的帮助下,胡秀兰和王凯前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在胡秀兰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王凯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被动等待法律分配。
遗产继承案再次开庭时,王凯陪同胡秀兰出庭。他年轻、干练、思路清晰,给了胡秀兰很大的底气。
案子最终调解结案。考虑到胡秀兰对家庭的贡献,房产由双方按比例分割。
此后的日子,胡秀兰住在武昌区一套小公寓里。王凯每周都来看她,带她去医院复查,陪她聊天解闷。她开始学用智能手机,学会视频通话,偶尔还会发几条朋友圈。
“我觉得,日子又有盼头了。”胡秀兰曾跟公证员说。
2025年,胡秀兰的身体再次出现问题。这一次,王凯作为她的意定监护人,全程陪伴在她身边,替她做出医疗决策,陪她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给信任上一把锁,75岁教授把晚年托付给徒弟
近日,在武汉某大学校园咖啡馆内,记者见到周明远(化名)的徒弟林涛(化名)时,他刚给本科生上完课。
“周老师身体挺好,每天打太极、看文献。”林涛说。三个月前,75岁的周明远办理了意定监护,指定林涛为监护人,公证处为监督人。协议至今未启动。
周明远退休前是大学教授。56岁那年,独生子周航意外去世。半年后,老伴陈淑芬(化名)病逝。
“那段时间老师几乎不出门。”林涛回忆,他是周明远带的2002级博士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师徒二十余年,“我隔几天去坐坐,看看老师,不多打扰。”
缓了大半年,周明远逐渐回归正常生活。但林涛发现,老师开始整理档案——房产证明、存款明细、科研项目资料,分门别类装进牛皮纸袋。
今年春天,周明远请林涛到家里来,递给林涛一份手写清单:生活照料、医疗决策、房产存款等,全权委托。“万一我糊涂了,请你来办。”
如果周明远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林涛去帮忙办理医疗决策等手续,凭什么身份呢?周明远主动联系武汉尚信公证处,提出方案:林涛当意定监护人。
公证员在办理手续时考虑到,这项监护周期可能长达数年,涉及财产管理、医疗决策等,权责很重。虽然老先生百分百信任徒弟,但仍有必要规避长期监护中的潜在风险。
一个新的概念被提出:意定监护+公证监督。
等到周明远真正需要启动监护的时候,徒弟全权履行监护职责,公证处作为监督方定期核查徒弟的履职情况,核对财产使用、医疗方案,是否完全尊重老先生当初定下的意愿。
“如果履职一切妥当,我们是不会去干预的;一旦出现违背老人意愿的情况,公证处就会及时介入纠正,必要时依法变更监护人。这样既保全他们难得的师徒情谊,也给老先生的晚年权益,上了一道牢靠的保险。”武汉尚信公证处公证员陈丹妮说。
周明远还一并办理了身后事的整体安排。
如今,意定监护协议并未启动。周明远身体硬朗,林涛有空就去看望。林涛说,周老师对未来没有了恐惧,知道自己是能被托住的。
当年轻人开始为“无法做决定的自己”提前设定答案
在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不止挚友团队创始人付露月的观察里,这几年,来咨询意定监护的人,正在从老年群体,逐渐延伸到更年轻的人——创业者、医生、伴侣关系中的个体,以及处在生育阶段的女性……
付露月从事律师行业12年,最初做公司法与IPO相关业务。2018年,她开始接触意定监护相关案件。
那一年,她开始意识到一个尚未被广泛讨论的问题:当一个人失去表达能力时,法律如何让“替代决策”成立。2023年,她开始在社交平台上科普意定监护,逐渐收获一批粉丝关注。2024年以来,相关咨询明显增多。
在她接触的案例中,客户来自新疆、黑龙江、吉林、上海、北京等地。同时,她看到另一种现实:这仍是一个“小众制度”。
林屹(化名)40多岁,在成都软件园经营一家初创科技公司。他是一个典型的高强度创业者,长期加班,生活与工作几乎重叠。
未婚,父母不在成都,身边最稳定的关系,是公司的CTO孟博(化名)。两人不仅是合伙人,更是多年朋友——一起从早期创业走过来,彼此知道对方的工作强度,也知道对方长期处于“随时可能崩溃的节奏”中。
正是基于这种关系,林屹此前做过一个安排:在律师协助下,他将孟博指定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同时作为医疗紧急情况下的第一联系人。
那一夜,林屹在办公室加班。没有任何预兆,他突然出现胸口剧烈压迫感。起初他以为只是疲劳,但疼痛迅速加重,很快连站立都变得困难。同事把他送到医院时,情况已经非常紧急。
急诊检查结果很快出来:心梗。医生没有太多时间解释,直接提出一个决定:是否立即进行高风险电击抢救。
时间被压缩到分钟级。孟博赶到时,林屹已经意识模糊,无法完整表达。孟博非常清楚林屹的身体状态,在医生的催促下,他快速做出判断,签字同意抢救。
医生对林屹实施了较为激烈的抢救措施,他的心跳一度恢复,但很快又再次出现危险波动。经过持续数小时的抢救,直到林屹生命体征逐渐稳定后,他才被送入ICU观察。
孟博回忆:“他还这么年轻,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必须救。如果他没有提前做这个意定监护,谁来签这个字?”
考虑意定监护前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付露月认为,意定监护这一制度正在从老年照护场景,逐渐扩展到更年轻的群体。其中包括:高强度工作人群、多元家庭结构、孕产及特殊医疗场景、孤独症家庭与长期照护需求等,甚至拓展至突发紧急医疗情形下的医疗处置决策权。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更广范围的宣传普及。
但她也指出现实中的不均衡:在不同城市,公证机构接受程度差异明显。上海、广州、成都、杭州、南京等地相对更为开放,而部分地区仍存在明确限制。在部分公证实践中,还会要求提前告知父母,即使当事人已成年。
她举例说,在天津,团队曾对30多家公证机构进行沟通,但未能完成本地办理,最终当事人选择前往成都。还有费用问题,在上海,一次公证费用通常在1万元以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制度的普及。
此外,还存在一个普遍误解:一些年轻人误以为意定监护等同于婚姻关系。但在法律层面,这只是关于“失能状态下决策权”的安排,而非身份关系替代。这种认知偏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制度的实际执行。
“这一制度正在经历一个明显的变化阶段。”从北京回武汉发展的陈丹妮说,2017年,她在北京执业的时候,办理了自己第一例意定监护公证。回武汉后,2020年办理了自己在武汉的第一例意定监护公证。近年来,越来越多人开始主动咨询。
他们并不一定预见风险,但开始意识到一个现实:当一个人无法表达时,谁来替他进入最关键的决策现场。在这些不断出现的案例中,意定监护正从一个边缘制度,变成一种新的生活预设方式。
近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芊走进街道社区,为辖区居民作关于意定监护的普法讲座。
“意定监护就好比是自己在糊涂之前就安排好了受托人,等自己神志不清后有人帮忙打理一切。监护人不是贪图委托人的财产,而是负有监护的神圣职责。”李芊观察,在武汉,意定监护办理目前尚处于萌芽期——讲座上大家认真听讲,但无人提问;他把手机号告诉在场所有人,但目前还无人咨询。
李芊建议,考虑意定监护前先问自己三个问题:有没有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要不要委托信任的人处理自己的各种事情?自己的其他亲属会不会有想法?
意定监护的意义,不仅仅是等待启动的那一天,而是让“万一”不再成为悬在头顶上的剑,人才能安心过好眼前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