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江口市检察院紧扣全省涉诉涉法律监督行政案件自评自纠试点工作要求,监督某行政机关实质化解一起涉企土地行政处罚争议,通过检察监督牵引行政机关主动自查、实质自纠,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此前,当地某行政机关在查处一起违法案件时,出现行政处罚主体认定错误问题。去年,该院发现问题后,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后来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已完成整改。今年6月9日,案件常态化回头核查时,该院发现原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撤销,涉案的近3万元罚款仍由涉事企业缴纳执行。
作为全省行政案件自评自纠改革试点县市,丹江口市立即启动检察监督+行政自评自纠联动处置机制。丹江口市检察院受理线索后,依法制发了《行政检察监督通知书》。行政机关随后全面复盘案件实体认定、执法程序,于6月22日完成自评,提出实质性化解矛盾隐患的自纠整改措施,包括撤销错误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企业因错误处罚缴纳的罚款等。
(李康 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