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5日

阳新:300年古樟树下的庭审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6月9日,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被告人蔡某林犯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6月5日,世界环境日。陶港镇向录村内3株树龄超300年的古樟树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举行。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村民代表参加旁听。检方指控,2022年2月至2025年4月,经营餐馆的蔡某林多次收购他人非法捕获的野生小麂、野猪、野兔等,加工成菜品和食材对外销售。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总价值超3.4万元。蔡某林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备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适用缓刑。

下一步,阳新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生态法治课堂搬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阳新的青山绿水。

(柯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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