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2日

保康检察:一抹“法治蓝”守护“生态绿”

今年5月,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迎来实施三周年。三年来,保康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刑事案件38件,立案办理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开展普法宣传30多次,覆盖全县乡镇。数据的背后,是人与动物各安其所的和谐共生,是跨省“捕运销”黑链的彻底斩断,是受伤生灵重返自然时的清亮啼鸣,更是“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实效。

“保护野生动植物,打击犯罪只是治标,唤醒法治意识才是治本。”保康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涛介绍,两年前,该院和湖北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共建的当地首家野生动植物生态修复基地投入使用。作为凝聚多方合力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平台,基地内设观察室、药品室等功能区域,配备专业救护人员,负责野生动物收容、救治、康复及放生等工作,两年来,已成功救助灰林鸮、凤头鹰等多类野生动物,让受伤生灵重归山林。(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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