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座山的一沟一坎,我们比谁都清楚。”他说,“从前每条路,都是我们踩点踩出来的。现在,每条路都有我们参与守护。”
他,正是曾经被依法惩处的非法狩猎者,如今的“山林巡护员”何某。
初夏时节,通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牵头,联合县法院、麦市镇司法所,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对何某等四人非法狩猎案的“劳务代偿”履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2025年1月至4月,何某等四人在麦市镇山林深处非法狩猎,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8只及多种“三有”保护动物,猎获物被分食。通城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今年2月,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十五日不等。并就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何某等四人共同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直接损失13880元,并以为期一年的巡山护林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责任。
(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