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4日

以文化产业推动社会转型的深层逻辑

傅才武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

中国文化体制改革40年来,文化领域历经文化市场启动、文化产业发展,再到人文经济培育与确立的发展进程,始终贯穿着文化产业标识性概念及其作用机制的演进主线。从文化产业关键词的视角,可清晰把握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发展的逻辑进路。

多年来,武汉大学文化研究团队立足珞珈文化学派“经世致用、释古启新”的学术传统,以冯天瑜先生开创的“历史文化语义学”为方法论,聚焦“文化产业”这一关键词从“中西对译”的创制名词,成长为中国本土标识性概念的历史进程,揭示标识性概念在文化现代转型中的独特作用。

珞珈文化学派的学术传统,源于抗战时期文化动员的时代需求。1938年夏,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的郭沫若在周恩来同志领导下,于珞珈山提出“文艺下乡、文章入伍”的口号,创作了大量抗战戏剧。抗战期间,武汉大学张沅长、方重两位教授投身“文化抗战”,相继在《武汉大学文哲季刊》发表专论,阐释中国文化价值与中国国家形象海外传播问题,这是中国学界国家文化研究的开端。

在学派传承与发展中,师从梁启超、王国维的历史学家冯永轩先生及其子冯天瑜先生构成了核心学术脉络。冯永轩先生致力于西北边疆地理和楚史研究;冯天瑜先生幼承家学,开创“历史文化语义学”,援引陈寅恪先生名言:“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主张在词语字面意义之外,深挖其蕴含的社会思想内涵。其标志性成果《“封建”考论》《中华元典精神》等,为理解关键词在文化转型中的杠杆作用提供了经典范例。

这一方法的核心洞见在于:关键词是时代精神的凝结,也是推动社会转型的杠杆。从“革命”等政治关键词,到“文化产业”“人文经济”等人文经济关键词,语义变迁不仅反映时代价值导向,更参与社会结构的重构。

“文化产业”如何从学术概念转化为政策术语?从政策演进来看,三个关键节点标志着“文化产业”的正式崛起: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务院将文化领域纳入第三产业范畴,打破文化“事业化”的单一模式;1998年,文化部设立文化产业司,标志着文化产业进入政府引导发展阶段;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写入“文化产业”,将其纳入国家发展规划。

从实践成效来看,文化产业从文化行业体系中独立出来,产生了显著社会效益,从国民经济边缘领域成长为重要产业门类。

以百年视野审视,文化产业在不同世纪之交发挥着不同作用但同样关键的功能。19至20世纪之交,甲午战败后,“旧学不足恃”,中国社会亟需承载公共讨论的思想市场。早期文化产业以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为产业基础,以近代报刊业为传播网络,扮演起比较中外、审视自身的“拟镜”角色。一纸风行而世风变迁,早期文化产业引介西方现代性知识体系,推动中国传统知识结构“系统性内爆”,进而助推社会制度“革命性变革”,成为辛亥革命的重要思想推力。

基于文化产业推动社会转型的深层逻辑,我们可将这一关键词置于更高理论范畴审视——“人文经济”。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文经济学”研究课题,“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都是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的城市。文化很发达的地方,经济照样走在前面。可以研究一下这里面的人文经济学”。2025年,总书记再次强调“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开辟了人文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境界。

从历史文化语义学视角看,标识性概念对社会的作用机制体现在四个层面:语义解构与重构机制,打破传统认知范式;传播与渗透机制,凝聚社会共识;制度与实践驱动机制,引导资源配置;传承与创新机制,推动文化现代转型。

“文化产业”从外来译名成长为中国本土标识性概念,其演进历程深刻彰显了关键词在文化现代转型中的能动作用。从“拟镜”(示范)到“内逼”(竞争),从“观念创新”到“体制改革”,从“文化产业”到“人文经济”,标识性概念的每一次语义转换,都是时代命题在概念层面的凝结与回应。在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当下,珞珈文化学派的历史文化语义学传统,与全国文化产业学术共同体的集体努力,为理解“概念与社会转型的双向互动”提供了重要方法论启示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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