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人才支撑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1月19日,湖北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内,人形机器人跟着训练师练习拍照动作。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薛婷 摄)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主要背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大任务。湖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理应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出台《若干措施》,强化双创融合人才支撑,对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总体考虑

主要有3点考虑:一是把准政策定位。着眼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注重与现有人才政策形成错位,“向后一步”延伸政策链条,支持引导人才向产业和企业一线集聚,推动智力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把握逻辑起点。突出企业在双创融合中的纽带和承载作用,加强企业人才有效供给,积极推动以企业人才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着力形成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产业、产业集聚人才的良性循环。三是坚持守正创新。立足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一体贯通、项目人才资金一体配置,系统集成相关部门重点政策,借鉴吸收省外有效做法,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政策措施有较强吸引力、竞争力。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有4个部分,共12条。

一是突出企业承载人才的主体地位。提出增强企业集聚人才的内生动力、引导高校院所人才“智汇企业”、推动企业人才在双创融合中发挥作用等举措。包括“推动市州分类确定急需紧缺岗位清单,对企业引进清单内的人才给予补贴”“将企业人才入选人才计划(科技、产业领域)的比例逐步提高至40%,企业集聚人才质效作为创新型企业家项目评审的重要标准”“每年组织10000名左右高校院所人才到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咨询诊断,保障人才在派出单位教学安排、职称晋升、工资薪酬等方面待遇”“企业等生产服务一线单位人才牵头承担省级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比例不低于70%”等内容。

二是聚焦双创融合强化高质量人才供给。提出精准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推广产教融合育才模式等举措。包括“依托全球高端人才市场化信息服务平台,绘制产业人才地图靶向引才”“选择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特区’,赋予高校运行管理、评价改革、培养模式、经费使用等更多自主权”“对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的青年人才可按照规定破格晋升”“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每年遴选支持50个在企实践项目”等内容。

三是构建有利于成果转化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提出健全市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体现智力劳动和知识价值的分配机制、完善专业经理人作用发挥机制等举措。包括“把知名企业任职履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等作为产业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企业技术骨干在合作高校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试点开展省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由产业主体自主确定人选”“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赋予省内高校院所研发人员所有权或10年以上长期使用权”“对贡献突出的技术经理人、投资经理人、孵化器管理人,给予政策支持”等内容。

四是完善产业人才优先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提出推动金融资本赋能人才、打造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平台、优化拓展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空间布局等举措。包括“对认定的人才‘揭榜挂帅’项目允许全额容亏”“探索‘先投后股、基金接力、股债联动’接续支持模式,提高人才创办企业融资效率”“整合人才集团、产业协会等机构资源打造‘企才通’平台”“建立科学家技术专利清单、企业家需求清单、投资人意向标的清单‘三单联动’机制,提高人才、科技、产业对接率”“升级‘楚才卡’,增强面向企业人才服务功能”“布局建设存储芯片、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人形机器人等人才创新街区”等内容。

四、如何抓好《若干措施》贯彻落实

在省委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建立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省委金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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