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天一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其法治素养的培育和提升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成长发展,而且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但当前部分青少年仍存在法治观念淡薄、规则意识欠缺、行为边界模糊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促使他们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充实法治教学内容。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设置不同的法治教育内容,形成多层次、多样化法治课体系。在小学教育阶段,可通过故事、动漫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从学生日常生活着手,开展基础的法律常识普及,如交通安全法规、校规校纪等,引导青少年明辨善恶、遵守规则。在中学教育阶段,应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等结合,着重向学生传递法律精神和法治文化,加强他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使其将法治观念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在高等教育阶段,引入更为深入的法律理论,并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剖析,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判断法律后果、分析法律行为、合理表达诉求的能力。
创新法治教学方法。法治教育可以采取更具情景化、参与性、互动性的方式,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和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教育成效。教师可运用案例研讨法,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导入一些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的法律案例,如人肉搜索、网络诈骗等案例,引导他们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开展情境教学,组织学生分别扮演律师、当事人、法官等角色,模拟庭审讲解消费维权等,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法律运行过程,在体验过程中增强他们对法律程序的理解。组织教师创作原创法治教育类微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提升法治教育教学的吸引力。开辟网上普法专题栏目,如法律知识问答、法律咨询热线等,其中,法律知识问答专栏主要向学生普及法律常识,包括各门类法律的概念、条文含义等,使学生对法律形成较为系统的认知;法律咨询热线专栏由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学生解答日常生活及学习中的法律困惑,给予他们专业的法律意见。
强化法治实践活动。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并整合校内外法治资源,为青少年提供开展法治实践的客观条件。校内,通过组织普法故事大赛、开展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等活动,鼓励青少年在情景模拟中学会独立思考和自我表达,引导学生运用法治知识思考和解决现实问题。校外,要拓展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充实学生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学校可联合法院、司法部门等,带领学生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旁听案件审理等,将枯燥乏味的法治知识变成具体的案例和活动,激发学生兴趣;组织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学生参加法律援助、法治故事漫画大赛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应用情境,在实践活动中帮助他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运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共建法治教育环境。社会、学校、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三大重要场域,应构建家校社协同培育体系,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育人格局。社会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大课堂,应制定统一的法治教育规划,明确各部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职责,对法治教育内容进行系统梳理,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也要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如在公共场所张贴法治宣传海报,展示丰富的法律条文和法治故事;各类媒体推出法治宣传栏目、报道法治新闻等,提高社会关注度。学校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应当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将法治教育渗透至教学各环节。例如,学校不仅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增加法治内容,还要开设专门的法治课程,向学生系统讲授法律知识。此外,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校园内制作法治宣传展板、举办法治演讲比赛等,让学生在无形中接受法治熏陶。家庭是提升青少年群体法治素养的第一课堂,家长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在日常生活中,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孩子遵守法律法规;当孩子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家长应及时给予正确地引导和帮助,让孩子能够在家庭的温暖中感受到法治力量;家长也应不断更新和加强法治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的承担者,教师的法治素养水平不仅关系到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更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培养和法治校园、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对此,一是可采用专兼结合的方式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可设置专职法治教师岗位,吸引法律专业人才投身法治教育工作;也可积极引进兼职教师,以弥补校内教师法律实践经验的不足。学校还可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聘请法官、律师等担任学校法治教师,负责教学、实践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培训。学校可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治素养方面的培训,开展法治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加强教师间的合作和交流。三是教师自身要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教学水平。通过参加线上线下的法律课程、阅读专业法律书籍和研究报告等方式,拓宽自身知识面,加深对法治精神的理解;还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进,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挖掘法治教育资源,并合理运用到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