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

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接第5版)

一、完善一体化推进的协调机制

强化规划衔接,推动全省教育发展规划、科技创新规划、人才发展规划深度融合、目标协同,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同步谋划教育发展和人才布局,制定重大科学任务同步设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案。强化政策协同,加强学科建设、科技奖励、人才计划等各类政策工具的组合运用和统筹联动,畅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形成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合力。强化资源统筹,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大教育资源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倾斜力度,健全高端人才长期发展跟踪服务机制,完善“楚才卡”等安才留才制度。强化评价联动,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改革,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科技创新尽职容错免责机制。

二、协同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

强化“71020”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在鄂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交叉科学中心。持续实施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突破行动,打造省属高校学科标杆。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和合成生物、6G、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强化学科专业动态调整,健全“产业需求—科研攻关—学科调整—人才培育”动态响应机制,根据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引导高校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超常规布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急需学科专业,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强化科教深度融汇,发挥实验室体系、大科学装置集群、技术创新平台等作用,强化科研攻关和科技项目带动人才培育,推进重大科技任务“订单式”人才培养,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建设国家学院,打造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培养基地。强化产教深度融合,支持省内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与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士、博士,共建特色产业学院和科创学院,构建教学改革与科创孵化协同育人。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开放性产教融合中心和特色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强化产就协同、供需适配,深入推进高校师生创新创业。

三、一体统筹条件能力建设

强化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提升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深化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深入实施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面向海内外加快引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造就更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湖北工匠、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壮大博士后等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支持武汉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强化科教设施平台建设,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和教学设施平台统筹布局和集聚发展,推动科研设备、教学仪器、公共平台、生活设施等共建共享。依托设施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升青年人才科学探索精神和实践能力。强化产业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加快资源共享、课程共建、人才共育,推广实施“院士专家企业行”“产业教授”等,增加教育科研过程中的“产业元素”。强化科技教育能力建设,提升各学段学生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素养,提高理工科学生培养水平,壮大科技创新人才规模。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推进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

第四章 加快数智化转型升级 打造全国数智经济发展高地

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及应用,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提升数智湖北建设水平,促进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生产力革命性跃迁。

第一节 全链筑牢数智化底座

强化数据、算力、算法等高效供给,打牢“硬基础”、突破“软建设”,夯实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核心支撑。

一、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深化公共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革,推进“一数一源”,实现公共数据多跨共享、有序开放。加大企业数据开发利用,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共同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创建国家数据标注基地,加强交通、医疗、教育、科研、制造、降碳等重点行业领域数据标注,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数据集。建设中部数据流通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和市场运营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标准制定,推动与外省其他数据交易场所互认互通,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二、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

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大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推动智能计算与超级计算融合发展,灵活部署边缘计算中心,推进“云边端”协同发展,提升算力供给水平。建设全省统一算力互联互通平台,对接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跨主体、跨架构、跨地域算力高效调度,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打造全国算力网络中部枢纽。建设算力高速直联网络,推进区域算力设施与国家枢纽节点间确定性、高通量网络建设,实现全省“算力圈”城市内1毫秒、市间3毫秒及各市州算力互联网间5毫秒超低时延。

三、促进算法模型迭代更新

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完善实验室体系,推进人工智能与认知科学、神经科学、心理学等学科交叉融合,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协同发展,争取在群体智能、类脑智能、具身智能、人机混合智能等方面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强化高质量模型供给,开展大模型基础架构创新、多路径技术探索、多模态数据处理等技术攻关,建好用好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垂直大模型。探索模型应用新形态,搭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大模型创新应用产品和场景,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评估体系,促进模型能力有效迭代提升。

第二节 全面推进数智技术赋能

大力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在产业发展、民生福祉、治理能力等领域赋能赋值赋智,抢占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制高点,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智经济发展高地。

一、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壮大数智经济核心产业,推动存储芯片突围,高水平建设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加快智能终端产业发展,打造世界级存算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人工智能科研平台,强化人工智能在生物医药、材料科学、能源科学、环境科学等科研领域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新型科研范式。加强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全环节落地应用,形成一批“AI+制造”湖北方案。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服务业向新型智能服务方式转变,发展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智慧文旅等新模式。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推广人工智能在生产管理、风险防范等领域应用。

二、赋能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拓展数智技术在教育、医疗、文旅、就业、养老、消费等领域融合应用。打造虚实结合的智能教育环境,搭建虚拟课堂、智能教育助手等应用场景。打造健康湖北智能体,有序推动数智技术在辅助诊疗、精准医疗、健康管理、养老护理等场景的应用。深化智慧交通应用,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武汉)测试示范区建设,推进襄阳、宜昌、十堰、鄂州等地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丰富发展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和智慧社区。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推动城乡智能普惠,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向乡村延伸。

三、赋能政府治理高效能服务

深化数智技术全流程应用,发展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智化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优化升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鄂汇办”,打造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府服务新模式。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提升监测预警、预防侦控、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等工作水平。围绕长江大保护、碳市场建设等,提升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测预测、模拟推演、问题处置等能力,推动构建智能协同的精准治理模式。

第三节 全力优化数智经济发展生态

坚持基础制度建设和应用环境优化并重,营造鼓励创新、安全公平的发展环境,构建国内一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优选地。

一、健全基础制度支撑

完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授权运营、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规范,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落实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统筹建设全省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推动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认互通。建立健全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提升合规认证、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水平。建立数据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兼顾各方利益的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协同,提升动态安全防护水平。

二、强化应用环境建设

加快场景应用,搭建行业应用共性平台,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打造应用服务链,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智能化转型,培育“数据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创新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服务产品。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强化重点领域人工智能标准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深化人工智能对外交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工智能多领域合作。

专栏9 数智经济发展行动

数据资源创新供给工程: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建设全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围绕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等行业领域,打造一批“数据要素×”典型场景。

算力网络协同发展工程:推动武汉、宜昌、襄阳、十堰等地算力资源集聚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围绕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场景,按需部署边缘算力节点。

算法模型迭代突破工程:发挥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建好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务平台(武汉),推动算法模型的模块化、系统化和平台化服务。开发面向行业应用的算法模型,建设“AI+化合物半导体”“AI+生物医药”“AI+先进材料”等平台。

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工程:突破新型存储芯片、深度学习通用芯片、自动驾驶芯片、智能传感器、系统软件等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存储全产业链集聚区、存储器产业创新街区,打造全链条布局、全品系覆盖的存算一体产业生态。推动自主安全计算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工程:在科学技术、产业发展、消费提质、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快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建设一批无人工厂、数字孪生工厂,推动智能体在信息、金融、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创新应用,推广育种、种植、养殖、监测等农业领域智能应用,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杆性示范场景。

第五章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着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为做强国内大循环、释放超大规模内需市场红利提供坚实支撑。

第一节 加快消费扩容提能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坚持“政策+活动+新场景+服务”四轮驱动,持续优化和扩大消费供给,积极培育新型消费,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能,加快打造消费新高地。

一、丰富消费供给

实施商品消费提质扩容行动,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推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更新升级,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提升回收拆解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二手车交易便利化,扩大汽车全链条消费。支持电子产品、家电家具等回收体系建设,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持续推动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创新发展,打造国货“潮品”、国际精品消费新增长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支持国内外高品质、高流量品牌来鄂开设首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放开”,提升餐饮住宿、家政养老等服务品质,叫响“荆荆有味 楚楚动人”楚菜品牌。促进大健康、新文旅、泛娱乐、智能化等改善型生活服务扩量提效,推进文商旅体多业态消费融合发展。积极拓展赛事经济、会展经济、演艺经济、冰雪经济、水上经济、夜间经济。精准培育新型消费,深化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发展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推动数智诊疗、家用机器人、低空飞行器等新型产品消费。

二、激发消费活力

培育多元化消费场景,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围升级,争创国家级示范步行街、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加快商业综合体、商圈、景区、街区“数字+”改造和业态升级,运用人工智能、扩展现实、全息投影等新技术,打造更多沉浸体验、剧本娱乐、线上演播、非遗文创等分众化、个性化、特色化消费新场景。鼓励推介引导型消费,聚焦满足人民群众对情绪价值、知识价值的更多需求,打造情绪消费、文化消费新产品新热点,鼓励电商平台创新数字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地举办大型连场演唱会、文博特展、音乐节、动漫节、电竞及“城超”“乡超”等特色体育赛事。发展宠物周边、潮服潮玩等兴趣消费产品。打造消费活动热点,挖掘生态环境、美食特产等特色资源,持续开展“乐购湖北”主题活动,打造一批现象级消费盛事。实施县域商业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商贸企业积极布局县乡等下沉市场,推动“千集万店”改造提升,建设一批荆楚特色“乡镇大集”。

三、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消费品全链条质量追溯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荆楚放心礼”“荆楚放心游”等活动,畅通消费者投诉和维权渠道。培育壮大入境消费,深化武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支持武汉创建入境旅游首站城市、国际会展中心城市。推动退税商品扩数量、增品类、优服务。打造一批国际消费集聚区和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营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乐购湖北”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落实带薪错峰休假政策,充分发挥职工疗休养、职工福利费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探索推行中小学生春秋假等制度。

第二节 推动投资扩量提质

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坚持民间投资愿投尽投、国企投资功能补位、政府投资精准有效,统筹好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战略必争和民生必保、发展支撑和安全能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切实以高效率投资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

一、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优化政府投资结构,适应人口结构和流动趋势,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向教育、卫生、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加大科技创新、绿色生态、农业农村、安全保障等重点领域投资。加快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京九高铁阜黄段、引江补汉输水沿线补水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推动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稳步提升。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积极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和无形资产投资。健全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加强项目谋划储备论证,精准谋划更多发展所需、地方所能、群众所盼的高质量项目,强化土地、能耗、环评等要素保障。

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坚持放宽准入、保护权益、政策协同,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铁路、水电、供水等领域具有一定收益项目的建设,推动民间投资愿投尽投。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投资力度,推动新兴领域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健全“投融管退”机制。优化民营企业投资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投资运营合法权益,平等保障用地、融资等要素需求。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统筹政府投资需求和能力,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加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强化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投资概算约束和事中事后监管,避免过度超前建设和低效无效投资。构建“创投+产投”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评价。完善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加强投资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为投资项目提供精准有效的融资支持。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普惠贷款等作用,优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机制,激发投资活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加强项目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管理,提升服务效能。

四、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

聚焦投资消费结合点,以有效投资带动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以消费升级牵引投资方向优化,强化扩内需政策综合效应。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产教融合实训等领域投入力度。鼓励消费基础设施和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设施建设,推进老旧街区改造和传统商圈焕新,因地制宜推动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拓展消费功能,加强物流仓储、农村寄递等设施补短板。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支持传统消费业态转型升级,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加快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等环节,激活下沉市场消费潜力。

第三节 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建立健全制度规则,有效破除卡点堵点,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

一、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信用修复制度。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简易退出机制。落实有利于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准入的规定做法。优化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生产地和消费地利益分享,吸引更多企业总部、生产基地落户湖北。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质量监管,完善新经济新业态监管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依法依规治理低价无序竞争,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统一市场监管执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管理。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各类监管的有效衔接。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监管事项层级设置,提高基层执法效能。

三、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推进流通物流、市场信息、交易平台等设施互联互通和规则衔接。健全高效顺畅的现代流通体系,完善物流枢纽网络。巩固提升长江、福银、京广、二广等骨干通道承载功能和联运能力,推动“铁水公空网”基础设施和标准衔接。持续推进武汉—鄂州空港型、十堰生产服务型、武汉商贸服务型等9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升专业物流服务能力,打造一体运行物流集散网络,健全“4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5个城郊大仓基地”的生活物资流通骨干网络,加快工业品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农产品市场等转型升级。构建“1+17+N”全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体系。加大智慧、绿色物流技术应用,打造一批低空物流、数智物流、线边物流、零碳园区等标杆物流场景。加快引育物流和供应链服务头部企业,力争5A级供应链、物流企业达到55家。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构建全链条信息信任和应用机制。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大数据监管,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

第六章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层次改革,积极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高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高质量战略性并购重组,加快实体化转型发展,做大规模和能级,梯次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地方国企新晋“中国企业500强”,实现“世界500强”零的突破。实施核心功能提档行动,围绕国有资本“三个集中”,推动国企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加大投资,优化区域、领域、行业布局,大力提升战略牵引能力、要素集聚能力、资源配置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实施市场化改革攻坚行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生产关系,优化企业管理运营体系,大力推动效率革命、压缩管理层级,提升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深化分类改革,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加强主责主业管理,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构建差异监管、精准考核的治理体制,健全法治化、穿透式、协同型国资监管体系,加快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支持中央企业深耕湖北、高质量发展,创新央地合作模式,共同打造一批国家级优势产业集群和创新联合体。

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坚定不移发展民营经济,充分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国企民企、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加大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力度,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债券融资。促进土地灵活高效适配、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人才服务优质便捷。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强化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加大对违规收费的治理力度。加强民营企业能力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风险管控,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楚商培养计划,弘扬楚商精神。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推动涉企问题反馈解决和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建设近悦远来、服务一流的营商环境。打造一流市场化营商环境,完善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持续降低要素成本、物流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纵深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探索推进“高效办成一类事”改革,推出并丰富“一类事”集成服务。推行惠企政策全程网办、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推广信用承诺制,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持续开展“三乱”行为专项整治,推进“综合查一次”等联合执法,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打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稳步推动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拓宽外资企业开办全程网办范围,简化通关流程,优化监管模式,强化互联互通,深化制度创新,细化惠企服务,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开放环境。

第二节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完善要素交易体系,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做优增量、盘活存量、高效配置。

一、做大做强要素交易平台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依法监督,构建立足湖北、服务中部、面向全国、链接全球的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体系。建强平台基础支撑,推进数据底座共享与交易平台分设有序衔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运营,体系化建设产权、人力资源、技术、数据、生态环境等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平台交易体系,有序扩大要素交易品种,完善交易制度规则,优化配套综合服务,探索商业运营模式,更好聚集各类创新资源。深化平台多元合作,支持专业化企业参与平台建设,强化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对接合作,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平台赋能增效,探索跨区域交易协作机制,增强平台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更好发挥集聚放大效应。

二、健全要素市场制度规则

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交易规则,畅通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社会流动渠道。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资本市场投融资协同功能,提升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完善技术交易体系,推进技术成果高效转化。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打通社保、职称、档案等转移衔接通道,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完善要素价格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健全水、电、气及公共服务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机制,更好发挥市场定价作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三、优化存量资源盘活机制

创新存量资源利用方式,盘活用好存量资源,更好释放资产价值。盘活土地存量资源,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及基础设施。推进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和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转换,依法稳妥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激活国有资产效能,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完善资产估值、履职尽责等政策,引入社会力量提升盘活利用效率,规范市场化运作流程,释放资产潜在价值。强化司法协同联动,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建立低效闲置资产处置联动机制,依法高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

专栏10 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技术交易枢纽平台:构建“公益+市场”双轮驱动的功能体系,提供成果登记发布、技术合同认定、技术交易撮合、科技成果路演、孵化加速、科技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交易,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绿色金融服务等特色交易。

农村资产权益交易平台:开展集体土地、集体经营性资产、集体项目招标采购等农村资源资产流转交易,积极拓展金融服务、综合农事服务、评估服务、大宗资产交易服务等增值服务。

多式联运服务平台:完善多式联运信息发布、一站式交易撮合、供应链金融支撑、关联配套服务和产业生态培育等功能,为海内外货源和运力优化重组、高效配置提供交易撮合服务和综合平台支撑。

数据要素服务平台:开展数据合规认证、产权登记、流通交易等服务,推动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千行百业。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提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供需撮合服务及数据开发、职业信用金融等增值服务,推动构建辐射范围更广、交易效率更高、服务功能更强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

水权交易服务平台:聚焦开展区域水权、取水权和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及涉水经营权转让、水生态产品、水保碳汇等特色交易。

第三节 推进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坚持系统施策、重点突破,统筹推进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高效落实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一、加快大财政体系建设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围绕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好政策空间,保持支出强度,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财政政策支持。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以“分散变集中、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为核心路径,聚焦六类国有资源、五类国有资产、两类国有资金,统筹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促进国有“三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更好管控支出总量、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支出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优化省以下财政体制,理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市县自主财力,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源建设,加快构建有利于地方税收增长的产业体系,形成多点支撑、结构合理的现代财源格局。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提升财政收入规模和质效。加强财会监督。统筹化债和发展,推动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下转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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