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丹江口市检察院在盐池河镇长滩河村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场宣讲,结合典型案件“回头看”,把法治课搬到田间地头。
检察官详细解读了法典中关于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妥善处理畜禽粪污、禁止滥砍滥伐、严禁违规捕猎野生动物等与基层群众息息相关的规定。宣讲结束后,检、法联合回访王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王某某曾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羚,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千元。经释法教育,其自愿签订两年山林管护协议,以劳务代偿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从“违法者”变身生态守护者、普法宣传员。“以前不懂法,在山上下夹子害了野生动物;现在我每天都在巡山,把那些套子拆掉,把林子看好。”回访当天,王某某穿着红马甲正在林间巡护。
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托“‘益’心护源”品牌,坚持办案、普法、修复同步,联合法院将庭审设在案发地,将普法宣传送到农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温珉玥 李葳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