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0日

阳新增殖放流30余万尾鱼苗

4月15日,在阳新县检察院全程监督下,两家涉案企业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以实际行动弥补生态损害。

活动现场,10万尾鲢鳙鱼苗、10万粒环棱螺、河蚬等放流入江,检察干警、执法人员与公证人员全程监督,确保放流规范有序。这是阳新县检察院落实“服务美丽湖北建设,助力长江大保护”,以司法力量守护生态安全的具体实践。2025年7月,该院发现两家涉渔工程企业,未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检察机关随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开展全域清查。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责令当地企业整改,并启动专项整治,全过程强化项目监管。涉案企业不仅主动承担修复责任,承诺严守环保规定,还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多措并举保护珍稀鱼类。阳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柯丽丽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推动生态损害者承担修复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今年以来全县已累计放流鱼苗30余万尾。

(柯美中 彭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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