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思
为政之要,首在正心、正身、正行,而心正源于知责,身正在于担责,行正成于尽责。知责担责是为政守正的内在要求,履职尽责是干事创业的根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党员干部如果缺乏责任担当,政绩将无从谈起。责与绩相互依存、互为表里,统一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全过程。
“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党和人民赋予权力,交付的是沉甸甸的担子,寄托的是殷切的期望。这份责任,要求领导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谷文昌“只要对百姓有利的事,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做到”的为民初心,焦裕禄“拼上老命大干一场,决心改变兰考面貌”的无畏担当,无数优秀共产党人用行动证明:真正的政绩,是在担当中创造的;真正的责任,是在担当中彰显的。广大党员干部当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勇于担当作为、敢于善于斗争,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拼搏奉献、建功立业。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责任就意味着尽心尽责干事”“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有责而不尽,是虚责、怠责、失责;以绩践责,才是明责、守责、履责。无论是攻克科技创新“卡脖子”难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还是夯实城市治理“里子”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每一项事业都是实打实的硬仗,每一份政绩都离不开硬碰硬的实干。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到“干成事”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紧迫感,躬身实干、笃行不怠,既做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更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以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实绩。
现实中,少数干部要么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把“不出事”当作政绩;要么胆大妄为、任性用权,为了个人升迁和所谓“面子”,不惜堆盆景、造声势,看似有“绩”,实则是虚绩、假绩、劣绩。究其根源,就在于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只能为党和人民做事所用,要经常扪心自问,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是不是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而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对权力失去敬畏,思想上就会把公权当私器,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行动上就会背离党的宗旨、无视群众期盼,政绩观必然扭曲变形。只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在解决发展难题、增进民生福祉上,创造出让人民可感可知、真心认可的成绩。
“绩中有责”不仅要靠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也要靠科学的制度安排。在考核导向上,校准“考什么”,构建导向鲜明、分类科学、显潜并重的考核内容体系,突出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满意度。对生态保护、制度革新、科技创新等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实行跨周期评价,防止出现“一届政绩、后届包袱”现象。在结果运用上,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挂钩,让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实惠。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大胆选拔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民生一线中实绩突出的干部。让“绩中有责”成为可衡量、可比较、可奖惩的刚性约束,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夯实发展根基、夯实民生之本上来。
责是绩的“压舱石”,绩是责的“试金石”。新征程上,风险挑战愈艰,使命任务愈重,广大党员干部更需深悟“绩”与“责”的辩证法,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汇聚成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