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批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的决定》,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