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3日

发动群众 组织群众 依靠群众

我省探索构建“一体化”人民调解新体系

麻城市人民调解员化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

团风县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赔偿纠纷。

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某小区业委会换届纠纷,涉及业主4000余户。

咸丰县唐崖镇人民调解员调解宅基地纠纷。(本版图片均为受访单位提供)

2025年6月至12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要求,有力服务支点建设,我省在武汉、黄冈、恩施等地开展为期半年的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高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就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性”,以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强化矛盾感知的“前哨”和纠纷化解的“末梢”功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介绍,试点期间,试点地区摸着石头过河,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提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精准度;聚焦“便捷找,就地解”,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聚焦“多方管,联动调”,提升融合共治协同力;聚焦“依法办,流程畅”,提升人民调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聚焦“解案结,解心结”,提升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聚焦“创品牌,求实效”,擦亮人民调解湖北名片。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实施以来,3个试点市州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坚持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管控、大力推动调解队伍素质整体提升、积极探索构建“一体化”人民调解新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乡镇),矛盾不上交,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贡献更多调解力量。

12万名人民调解员

“贴身”化解矛盾

“是你撞的我!”“是你先撞的我!”2025年12月5日,在黄冈市武穴市花桥镇刘六西村,两名村民骑三轮车相撞,二人相互“甩锅”,吵了起来。

“红色老兵”调解员余定国赶到现场,劝说二人休战,带着他们查看现场视频,认定事故责任。经过余定国的调解,责任方主动赔礼道歉,帮助修车,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花桥镇快速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2025年,该镇246名“红色老兵”调解员奔走在基层一线,耐心倾听群众诉说家长里短,调解矛盾纠纷48件,成功率达100%。

“群众诉说烦心事,我热情接待,递上一杯热茶,坐下来慢慢说。”在黄冈市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老邓调解工作室”的“五心”调解工作法闪烁着温情光芒。“老邓”邓迟生2016年从社区干部岗位到龄退休后,成立“老邓调解工作室”,义务当起邻里“和事佬”,成功调解上百起邻里纠纷,先后被评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老邓原先是村里的生产队队长,50年前的地是谁家的,他都清楚知晓。正是因为非常了解当地情况,老邓调解说话很有分量,村民愿意听他的。”蕲春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赵军说,老邓不只是在调解室里化解矛盾,还常常走到田间地头,走到百姓家里现场调解。

蕲春县“老邓调解工作室”风风火火,罗田县“老王调解工作室”同样声名远扬。该县锚定“一所一品”创建目标,全县11个乡镇调委会结合地方特色,发挥调解能手引领示范作用,创新设立“和事佬”“红叶”“葆心”等8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其中,罗田县三里畈镇“老王调解工作室”已被打造成为人民群众“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品牌,工作室负责人王建平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来,先后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2025年被评为湖北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

黄冈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肖朝阳介绍,开展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以来,黄冈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招募有觉悟、有威望、善调解、有热情、有精力的“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担任义务调解员,提高调解工作社会参与度,同时将村(居)法律顾问、退休法官、法律明白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员依法调处纠纷能力水平。从“红色老兵”调解队伍到“老邓调解工作室”,从大小网格长制度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黄冈市用生动的实践,探索出构建“一体化”人民调解体系的黄冈路径。

不仅是黄冈。武汉市、恩施州等地同样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的实际需求,依靠人民群众,培育特色人民调解品牌,贴近群众化解纠纷。武汉市黄陂区在20个街乡实现了“一街一品牌”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全覆盖,恩施州恩施市打造“百合花”调解室,赢得群众普遍赞誉,恩施州苏老武、易满成、钟登双等调解室都形成了有影响力的个人调解品牌,据省司法厅统计,全省目前已高标准建设个人调解工作室409个。

省司法厅还联合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展专职调解员1.3万人,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推选“两委”委员、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选聘退休教师、干部等担任专职调解员,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广泛参与,使全省12万名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威胁机场安全的矛盾

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是孩子的父亲,想看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她一次次刻意阻挠,我实在无法接受!”近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一办公室内,某航空公司安全员刘某情绪激动。一场牵扯民航人员的探视纠纷,亟待化解。

刘某与妻子颜某于2023年协议离婚,规定10岁的孩子由颜某抚养,刘某每周可探视子女1次。刘某因飞行任务密集、作息不固定,常常难以按协议约定准时探视,而颜某坚持严格按原协议执行探视。双方矛盾升级后,颜某试图以扰乱机场公共秩序的方式回应刘某到其家中砸门的过激行为。

天河机场获知这一信息后,联动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天河街派出所、航站楼派出所、黄陂区司法局天河司法所、黄陂区天河街道办事处平安办以及天河街道品牌调解室等“三所两室”组建团队,积极展开调解,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经过长达14天的多轮沟通、反复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共识确认书》,同意采取“柔性探视”方案:由孩子自主决定探视的具体时间与方式,一场威胁机场安全的矛盾就此化解在萌芽状态。

“构建‘一体化’人民调解体系,首先要做好预防,织密调解网络,便于就近发现矛盾,在早期消除矛盾。”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胡波介绍,截至目前,武汉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18个(不含调解工作室),其中社区(村)调委会3345个,街道(乡镇)调委会173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2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3个,医疗纠纷调委会14个,劳动争议调委会9个,物业纠纷调委会10个,消费纠纷调委会1个,旅游纠纷调委会3个,知识产权调委会6个,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11个,商会调委会136个,其他调委会85个,打造了“上天落地”、全域覆盖的调解网络。2025年6月至12月,全市共滚动研判排查矛盾风险11轮次、摸排10万余人次,对中高风险对象逐一制定“三张清单”,落实包保责任和措施。

“以前是群众有诉求才被动处置,现在我们主动上门找问题,民情采集队伍通过‘日巡夜访’‘敲门行动’动态收集问题诉求,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人民调解志愿者陈立昌道出该市基层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

在黄冈市,为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要求,该市从网格、村社等基础单元着手,常态化开展“十种排查”(网格排查、村社排查、乡街排查、市县排查、行业排查、舆情排查、平台排查、单位排查、信访排查、领导排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引向深入。2025年,基层司法所每月、县级司法局每季度定期组织排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排查8000余次,提前发现矛盾纠纷1.1万余件。

另一个试点地区恩施州咸丰县,明确12个方面的排查主体和排查方式,通过经常排查、敏锐发现,将苗头性风险隐患化早化小。

确保每一起调解

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恩施州司法局将咸丰县作为试点县,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思路推进试点工作。

该县坪坝营镇杨洞易迁安置区作为全县最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居住着来自坪坝营镇31个村的507户2200名居民。前不久,搬迁户冉某与刘某因房屋共用防水问题爆发纠纷,甚至拔刀相向。县人民调解中心立即启动法治化调处预案,调集2名法官、2名干警及2名“金牌调解员”组成专业法治化调处团队,会同镇村干部直达现场。团队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情理疏导,既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又耐心化解对立情绪,最终将这起极易升级的极端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解在矛盾现场,以法治化手段保障了安置区的祥和稳定。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而是要坚持依法办事,只有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才会让当事人真正心服口服。”咸丰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张进表示,为确保调解结果落地见效,中心建立“登记受理—分流转办—层级调处—司法确认—跟踪回访”全流程法治化闭环机制,并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纳入乡镇、村(社区)工作考核,从制度层面保障调解工作规范运行。2025年,咸丰县县、乡、村三级通过规范化、法治化调解模式,共化解矛盾纠纷859件,调处成功率达99.6%。

“法治化赋能是人民调解的核心支撑。咸丰县通过专业力量介入、规范流程设计,确保每一起纠纷调解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恩施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郑辉霞介绍,咸丰县按照人民调解组织“随着综治中心建、跟着综治中心走”的工作思路,系统性搭建标准化人民调解组织架构。在县级层面,统筹整合全县调解资源,设立综合性、一站式县人民调解中心并全面入驻县综治中心,明确受理范围、调解流程、人员职责,实现重大复杂及跨乡镇、跨行业矛盾纠纷“全量受理、全量分流、全量交办、全量调解”的规范化闭环;在乡镇层面,规范设立11个乡镇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乡镇综治中心合署办公、资源共享、人员共用,确保辖区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协同调处的标准化运作;在村(居)层面,依托178个村、19个社区综治工作站,规范设立村(居)民评理说事室,将调解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实现“小事不出村”的规范化处置。

在黄冈市,为全面提升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2025年9月19日至21日,该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全市基层司法所所长、骨干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全员参加培训,全市各县市区随后也分别组织开展了调解员集中培训活动,让法治化贯穿到人民调解工作的自始至终。

作为一个超大城市,武汉市同样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规范化工作,该市不仅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行业规范等方面的培训,2025年还建立健全各类制度规范16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支撑。

多元联动

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养儿难防老,父子险成仇。2025年7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八吉府司法所、综治中心会同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律师,前往群联村联合调解一起因赡养费问题引发的家庭纠纷。

当事人胡某某系八吉府司法所重点人员,因本人年事已高、生活困顿,与其子就赡养费产生矛盾,父亲说儿子不孝,儿子说没有稳定工作。村两委多次协调未果,遂邀请司法所、综治中心进行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与父子双方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和背对背调解,了解事件全貌、开展普法工作,调解员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亲情伦理与法定义务角度进行疏导,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父子二人逐渐打开心结,最终就赡养金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共同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依法确认了该协议的效力。村两委也主动协助胡某某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在情理法的交融中得到圆满解决,父子重新和好,亲情得以延续。

“青山区这起家庭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防调化’一体协同的生动实践。我们凝聚多元解纷力量,充分发挥联动优势,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确保了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盛文悦介绍,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武汉市汇聚多元调解力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对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等多发矛盾纠纷领域开展定期排查,对商事调解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等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进行了重点探索,不断提升多元解纷工作效能,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构建人民调解‘防调化’一体协同工作体系,落脚点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个试点市州不断强化资源共享、力量共用,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警调、诉调、访调对接机制,全面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提升了人民调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高效能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造人民高品质生活做出了有益探索。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孝武 通讯员 史森林 刘健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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