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3日

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施行为契机举民营之力共筑荆楚幸福养老新生活

武汉市江汉区舒美养老院院长 杨德顺

2026年3月1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养老服务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为全省养老行业的发展立规矩、明方向、给保障,更为我们民营养老机构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深耕普惠养老服务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与重大发展机遇。作为四级养老服务机构,舒美养老院倍感振奋、深受鼓舞,也深感责任在肩、使命光荣。

《条例》明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普惠养老提供清晰法治框架与政策红利。鼓励发展养老机构满足多样化需求,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服务格局。这一系列制度安排,让民间资本敢投入、能发展、可持续,让普惠养老真正落地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

民营养老机构是普惠供给主力,作为市场主体,舒美养老院始终秉持:普惠不是低质,平价更要高品质;民营不是逐利,而是用专业与责任守护夕阳红。

立足《条例》施行新起点,作为民营机构,要重点做好:

一是坚守普惠初心,把服务做进百姓心坎里。严格对标《条例》要求,落实规范收费,扩大普惠床位供给,重点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高龄、失能、半失能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托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让普通家庭养得起老、住得舒心。

二是发挥民办养老机构主观能动性,把专业做到行业标杆。依托民营灵活高效优势,推进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运营,做强医养结合、失能照护、认知症专区等核心能力,用好智慧养老设备与管理系统,提升服务效率与安全水平,以市场化供给补位公共服务,以专业化运营赢得社会信任。

三是严守法治底线,把规范化、标准化融入日常每一环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服务标准、人员持证、危机干预、应急处置等法定要求,主动接受监管与社会监督,坚决守护老年人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放心托付的市场主体。

四是积极参与社区嵌入式养老、居家上门服务、农村互助养老等工作。联动基层与医疗机构,打通机构—社区—居家服务链条,让普惠养老就近可及、触手可及,助力湖北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条例》的施行,是新起点更是新征程。民营养老机构愿与政府、行业、社会同向同行,以法治为遵循、以普惠为导向、以市场为动力、以爱心为底色,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家养老院、服务好每一位老年人,让荆楚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为湖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民营力量。

--> 2026-03-23 5 5 湖北日报 content_343473.html 1 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施行为契机举民营之力共筑荆楚幸福养老新生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