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寿江、通讯员饶传军、杨晓静)“虽然最终的审查结果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大家的耐心和负责,让我心服口服。”刘某对十堰市检察院表示,自己愿意息诉罢访。1月14日,十堰市检察院向记者介绍了这起“如我在诉”解开申诉人“法结”、心结的典型案例。
刘某因征地拆迁纠纷上访,造成刑事案件。该案经指定管辖由十堰办理。案件虽已按照法定程序对相关人员作出刑事判决,但刘某不服判决结果,向十堰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十堰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蔡海涛办案团队”逐页梳理卷宗,又专程赶赴案发地实地走访踏勘、听取证人证言,对每一份勘验笔录反复核验。针对刘某的疑问,办案团队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专业力量参与,逐项拆解法律依据。既严守法律程序、规范推进审查工作,又注重矛盾实质化解,通过“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让刘某感受到司法温度。
经全面审查,案件法律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办案团队依法作出审查结案决定。该办案团队“如我在诉”既解“法结”、又化心结打动刘某,他表示愿意息诉罢访。
“司法为民不是抽象概念,而是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触摸到法治的温度。”十堰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介绍,该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和省域口子乡镇检察服务站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法治宣传、诉源治理一体推进机制,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打通服务群众末梢,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