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1日

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3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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