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 荆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水利工程建设是流域综合治理体系中“活水”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充分发挥水工程综合效益。其必要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恢复江湖自然连通、维护生态完整性的内在要求,二是改善湖体水动力条件、提升自净能力的客观需要,三是保障流域水安全、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重点提高四湖流域农田灌溉保证率的重要举措。
工程落地后,与控源截污等举措协同发力,洪湖水质指标持续向好,水生态系统明显恢复,流域水网活力显著增强,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也同步提升,这些成效是多举措综合作用的结果。
“两年见成效”是阶段性目标,绝非治理终点。洪湖治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当前水质改善基础仍需巩固。
我们持续实施的,是基于生态需求的科学调度与水体交换,特别是“灌江纳苗”,是恢复江湖自然连通、维持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动力条件的常态化生态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维持健康的生态系统功能。
因此,这项工作不仅需要继续,而且要做得更科学、更精细。目前正着力延长“灌江纳苗”适宜窗口期,加快建设半路堤闸清水廊道等项目,以更精准高效地促进水体循环。未来,这种基于生态健康的水资源调度,将成为洪湖流域水资源管理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