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湖北分公司”)根据与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各网点支行,下称“老河口农商行”或“原债权行”)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委托清收协议》相关约定,现老河口农商行受托将下列22户不良债权资产及其项下全部权利,通过京东网公开竞价拍卖依法转让给老河口市金剑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下称“金剑公司”)。
本次转让的资产范围为原债权行对债务人及保证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权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权益及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长城资产湖北分公司、老河口农商行与金剑公司特此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各方上述债权转让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金剑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方及唯一债权人,要求所列债务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方,立即向金剑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偿付义务或担保责任。债务人及保证人向原债权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进行的清偿,不能免除其对金剑公司的清偿义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湖北老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老河口市金剑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