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4日

管大局 惠民生 利长远

——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回顾

1月11日,十堰市郧阳区汉江北岸,成群红嘴鸥如精灵般飞舞,吸引不少市民前往观赏拍照。它们的到来,是对水源地生态环境的高度认可。 (视界网 李尚菲 摄)

1月9日,宜城市天舒纺织有限公司智慧车间一派繁忙,几百台纺纱设备高速运转,仅有少数工人在操作面板前值守。 (视界网 安富斌 李勤 摄)

上月26日,潜江市龙湾镇郑家湖“四季有虾”养殖基地,虾农们正在捕捞小龙虾。在省“虾十条”政策指引下,该市攻关“四季有虾”核心技术,实现小龙虾从“卖一季”向“卖四季”转变。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任勇 摄)

2025年,审议地方性法规17件,已表决通过其中的12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1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9件

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集立法意见建议3200多条

新增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1个,达到6个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47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9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7件,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推动省备案审查平台向乡镇街道延伸,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

制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办法,成立省备案审查研究中心,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坚持立法与法律法规实施并重,跟踪、评估18件法规实施情况;组织6场新闻发布会,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婧 通讯员 仁轩

《湖北省数据条例》填补我省数据治理立法的空白,《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首次以省级法规对我省史前遗址进行法定保护,《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让子女照顾患病住院老人有了法定假期……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翻阅这一年我省立法画卷,一部部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跃然纸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累累硕果的背后,是湖北永不停歇的法治步伐。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完善立法机制,丰富立法形式,统筹立改废释,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法治力量助力支点建设。

锚定支点建设,立“管大局”的有用之法

“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4427.2亿元,占GDP比重提升至9.9%。”

去年11月,省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会上,这一数据令人振奋。

数字经济,已成为湖北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荆楚大地,一艘以数字为楫、智改为帆的转型巨轮正扬帆远航。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高质量立法引领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数据要素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立法先行方能释放数据价值。

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湖北省数据条例》列为2025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成立起草工作组,赴陕西省考察学习立法经验,赴宜昌市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开展立法论证。

去年7月31日,我省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法规《湖北省数据条例》表决通过,当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打通公共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以及面向社会的流通利用通道”“支持和培育数据信用服务市场”“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条例以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流通利用、推动数字湖北建设为主线,构建起覆盖数据权益保护、资源管理、流通交易、产业应用、安全保障的全链条制度体系,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筑牢“数字底座”。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积极回应改革发展中的立法需求,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支点建设目标定位,以靶向立法破解发展瓶颈、规范发展秩序,让法治力量转化为发展动能,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绘就坚实制度底色。

从数据要素到田间地头,从黄金水道到新兴赛道,湖北的高质量发展立法始终精准对接发展需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

制定《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重点突出“全流程闭环监管+主体责任全覆盖”,创新引入“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全过程、全链条有效监管,为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提供法治保障。

湖北是水运大省,水路交通是湖北融入长江流域乃至世界经济体系的基础通道——

审议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修订草案,完善水路交通管理体制,推进航道、港口资源和功能整合,着力发展绿色航运、智慧航运,高质量建设“水运上的湖北”。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基础性、稀缺性战略资源,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

审议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构建“频谱资源精细化管理+新兴产业精准赋能”体系,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科学管理和高效利用,更好支撑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为湖北抢占新兴产业赛道提供重要支撑。

坚持立法为民,立“惠民生”的暖心之法

“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

去年11月27日,《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表决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推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一经出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能有效纾解子女在‘打工人’身份与‘尽孝者’责任之间分身乏术的困境。”“将伦理责任转化为制度保障,体现了从老有所养向老有善养的政策升级。”“湖北这波操作暖心,期待早日施行。”

这一新规,是一次充满温度的政策探索,更是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立法为民,法贵惠民。为人民履职尽责,立人民需要的法,立人民拥护的法,是人大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民生需求,科学规划立法项目,针对群众关切推出“雪中送炭”式法规,促进民生温度与治理效能双向提升,确保法规落得下、接得住、实施得了、社会效果好。

聚焦“一老一小”和妇女权益保护,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老年教育条例,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从源头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妇女就业、财产、人身安全等权益保障制度机制,拓宽多方救济途径,确保妇女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权益。

聚焦公共安全和国防建设,让群众居家更放心、出行更安心,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修订燃气管理条例,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事故严惩的闭环管理体系,织密燃气安全网,守护万家烟火气。制定电梯安全条例,夯实电梯生产、使用、维护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审议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全面落实兵役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构建军地协同工作格局,优化征兵流程,提高兵员质量,为国防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开门纳谏”的立法过程必然导向善法之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立法公开,广开“立法靠民”言路,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渠道,铺就满载民智民意的立法通途——

将民意征集“根系”向下贯通。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收集立法意见建议3200多条。

“智囊团”贡献“法智”力量。新增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1个、达到6个,认真研究吸纳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立法顾问提出的立法咨询建议,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的智库作用。

多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完善立法意见征询、调研座谈和论证评估等组织形式,扩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让每一件法规都满载民情民意。

促进协调发展,立“利长远”的务实之法

“《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为船舶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也为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的编纂提供了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去年7月31日,《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表决通过,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日前,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长江湖北段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水源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同时也是“黄金水道”的重要航段。

船行长江,如何守护水清天蓝?

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船舶污染地方立法,推进协同立法和立法协同,与重庆、江西联合实施首个协同立法项目,实现长江中上游协同立法的开篇破题。

“《条例》以全水域覆盖、全要素管控、全过程规制、‘零排放’治理、绿智化转型、全方位协同、全主体责任、‘船港城’统筹等方式,率先绘就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全景图’,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提供了湖北方案、作出了湖北贡献。”杨朝霞说。

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协作协同凝聚广泛思想共识,联合联动破解区域发展难题。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省市立法统筹,全面总结、宣传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十年以来的经验做法,深化项目选题、工作部署、调研论证、咨询评估、审议批准等联动,推进协同立法和立法协同,实现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协调配合,增强立法整体效能。

南水北调工程是破解我国水资源“北缺南丰”分布格局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被习近平总书记誉为“国之大事、世纪工程、民心工程”。

省人大常委会会同河南、陕西两省,指导十堰与南阳、安康等6市人大共同出台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决定,共护“一库净水北送”。

去年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批准《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

今年3月1日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协同保护将正式实施,作为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区首次跨省协同立法成果,中线水源区保护从分区分治迈向全域共治的法治化新阶段。

步入新时代,立法工作肩负着新的使命与担当。

这一年,从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到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到促进文化资源传承,一部部“补短板、强弱项、促创新”的法规相继制定修改,立法的脚步坚实有力。

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

制定全国首部英雄烈士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完善烈士褒扬工作体系,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弘扬英烈精神,捍卫英烈荣光。

聚焦特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法治守护5900年文脉——

制定《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首次对我省史前遗址保护进行立法,从长江文明探源的高度,加强遗址保护利用和保护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擦亮长江文化和荆楚文化名片。

良法护航,善治生辉。

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新的历史起点上,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提高立法工作质效,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更大贡献。


制图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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