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庆刚
专题询问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健全人大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创新实践。自2010年在全国层面首次实施以来,专题询问已逐步走向成熟,其议题日益丰富,程序不断规范,各地人大也在实践中形成了诸多特色做法,生动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自2010年9月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已稳步开展十余次专题询问,并推动全省各地实现专题询问工作的常态化与规范化。在持续探索中,湖北各级人大常委会注重内容与形式创新,议题既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又立足省情实际,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民生关切。这些年来,尽管成效显著,但从实践看,专题询问仍存在监督广度不足、深度不够、闭环不严等亟待弥补的短板,制约着其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要使专题询问真正“询”出压力、“问”出实效,需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系统性优化。
夯实询问根基,确保“有的放矢”
一是精准选题。议题选择上除了要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与民之关切,还应注重可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避免选题过大、过窄或过虚。询问对象上除了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外,还应加大对“一委两院”的监督频率。应适当增加专题询问的次数,确保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保持监督的连贯性。建立灵活的议题征集机制,每年年底可向社会公开征集议题意见建议。
二是扎实调研。调研前应组建包括专家代表在内的调研团队,开展与议题相关的业务培训。调研中应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座谈问卷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后应对收集到的情况汇总甄别、走访核实,去伪存真,形成问题准确、分析深刻的调研报告,为精准发问奠定基础。
三是规范协调。可通过召开协调会明确询问范围、会议议程等内容,并对如何回答问题等提出建议要求;可采取部分问题提前告知、对问题进行阶段性保密、现场临时穿插提问等方式进行,这样能更好保证询问现场的规范性、严肃性、随机性。
优化询问过程,力求“切中要害”
一是提升发问质量。提问应开门见山、紧扣主题,对重要问题不仅要求应询人提出解决方案,而且要给出具体时限并现场表态。对答复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可进行补充提问、跟进追问;对有意避开主题、找客观理由的情况,应当场打断,要求直面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要严格控制问题的数量,确保每个问题都问到关键处。
二是强化应答责任。对应答时间与内容要作出规范,要求应答时态度诚恳、内容具体、措施可行。对于比较尖锐的问题,应做到不回避、不遮掩;对于现场不能答复的问题,应说明情况并在会后及时书面答复;对于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应作出限期整改或解决的承诺。可引入现场满意度测评和专家点评机制,通过压力传导提升应答质量。
三是推动过程公开。可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大代表参与提问,增强提问的专业性和代表性。扩大市民旁听与媒体直播覆盖面,探索直播过程引入公众线上留言、热点问题筛选功能,由主持人视情况代民众追问,并将直播后形成的舆情摘要作为监督评价的参考材料,切实将专题询问打造为公开透明的民主实践课堂。
强化跟踪督办,实现“监督闭环”
一是及时交办。专题询问结束后,应及时梳理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以正式文件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要求应询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抓好落实,严格执行办结报告制度,及时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二是刚性督办。建立专题询问常态化跟踪督办机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暗访复查、“回头看”等方式,对答复和承诺整改的落实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推诿塞责的,可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嵌入式监督,如有必要,可启动问责程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确保整改真到位、问题不反弹。
三是严格评议。在听取审议整改报告的基础上,应引入多元化满意度测评方式,可推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纳入年度工作考评体系。对整改未到位或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可依法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更强的监督手段。同时,应通过网络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评议,以公开透明倒逼整改落实全面到位。
(作者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