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形式:著作
单 位:中南民族大学
作 者:段超、李然、徐红、向柏松、尹旦萍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增强文化软实力。该著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从机制、路径等层面提出解决方案,有益于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该著深入阐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构成及其运行要义,从系统论、控制论的视角,建构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并用图式呈现了文化传承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环节。作者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由传者、受者、传承内容、传承方式、传承场域、传承保障体系等要素所构成,传承体系各要素和环节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当下文化生态发生了变化,必须重构传承场域,激活传统场域,建立社区、景区、数字空间等新场域。作者阐述了民间传承、学校教育传承、开发利用传承、数字化技术传承、博物馆传承等五种传承方式的内在机理和运行要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传承要完善顶层设计,要在课程建设、实践载体、制度落实等方面用力,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沉浸式教育,根据学校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开展教育传承。开发利用传承是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商品或文化服务过程中,自觉地传承文化的过程。它培育出新型市场化传承主体,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归“日常生活形态”。要科学推进开发利用传承,防止传统文化资源流失、破坏和消解。数字化技术传承就是利用VR、CR等数字技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它具有超越时空、参与主体广泛、有形有感有效等特点,数字化技术传承要不断升级数字技术,避免版权纠纷、文化挤压、过度娱乐化等问题。作者提出,要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法律制度,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制度、传承人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科学确定代表性名录和传承人,提高传承人待遇,加强传承场所建设和传承人考核,建立传承人退出机制等建议;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细则、增强刚性、加强执法检查等建议。上述建议获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采纳。该著文献资料收集广泛,田野调查工作扎实,提供了很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