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

反“四风”没有特殊没有例外

□ 湖北日报评论员 艾丹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其中包括“要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决惩治腐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指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并将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等领域纳入系统整治的重点,释放了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强烈信号。

央企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顶梁柱”。央企的负责人很多也是党员干部身份,其作风直接影响一个企业的作风,影响企业的运作效能。央企一般体量较大、机构繁多,加上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一旦滋生文山会海、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滋长“机关化”“衙门化”等官僚风气,必然会影响企业经营发展。越是地位重要、功能特殊,越需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保障央企不被污浊之风侵染。

中央纪委办公厅曾通报过一起形式主义典型案例:某国企“要求下属企业参加的会议800余次,平均每个工作日超过3次”,“开会多陪会多”挤占大量工作时间,让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现实中,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反对“四风”,但仍有一些国企、央企在反“四风”上走一走、停一停。有的是迎检频繁、开会扎堆;有的是“机关化”倾向严重,搞层层审批、层层汇报,导致错过一些稍纵即逝的市场机遇、转型时机;还有的造假数据、报假业绩,用注水的数字瞒天过海,用吹嘘的功绩自欺欺人。这些现象是一种警示:坚决惩治腐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央八项规定是不容突破的铁规矩、硬杠杠,没有特殊、没有例外。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问题,正是要同央企中的一些不良作风作斗争,破除“只抓发展不抓作风”“业务好就行,一俊遮百丑”的错误思想。应充分认识到,好作风是取得好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如果一些央企在作风建设上“空转”,责任落实上“空挡”,风腐问题肆意滋生,只会迟滞企业发展,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个人也会因触犯党纪国法受到制裁。

在纠治“四风”上,央企理应当表率、树标杆。把“四风”不良风气赶走,要从企业“一把手”开始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树立求实唯实的工作导向、考评机制,去掉形式主义的“虚功”与“虚名”;要在深化风腐同查同治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紧盯重点问题,有的放矢,一刻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央企大发展、大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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