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中游城市群研究中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加快发展。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枢纽和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关键支撑,长江中游城市群需强化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叠加效应”,加快从地理“中心”向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的实质跃升。
以重点空间优化联动发展格局
湖北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强调,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做好“强核、壮圈、带群、兴县”的大文章,探索联动发展新模式。
发挥都市圈的中心引领作用。强化武汉都市圈的中心功能,提升科技创新的引领力、优质要素的集聚力、产业链外延的辐射力、跨域联动的组织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完善武汉、长株潭、南昌等都市圈内部同城化机制,建设城市功能互补、要素优化配置、产业分工协作、交通便捷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都市圈。
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支撑作用。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促进与周边中小城市分工协作、功能互补。推动京广通道、沿江—京九、沪昆等城镇廊道建设,提升沿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素集聚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省际交界地区特色功能区建设。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鄂(州)黄(冈)黄(石)九(江)等省际交界地区发展,实现从“空间接壤”走向“要素融合”。
以重点领域凝聚联动发展合力
激发重点领域合作动能,对具有共同利益点的联动领域推动“全面开花”,对难点攻坚的领域着力“点状突破”,形成更大的联动效应。
联动共建创新共同体。推动央地共建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创建中部科学城,统筹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工程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计划,打造“科创链上的中三角”。
联动打造生态共同体。联合申报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共同构建绿色高效产业体系,共建长江中游“绿心”生态产品公共品牌,巩固湖北“中碳登”功能地位,持续完善长江中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创美丽中国先行区。
联动建设统一大市场。加速推进“水运上的中三角”和“轨道上的城市群”建设,推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动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联动发展,共建全国“双循环”战略枢纽。
联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持续促进社保、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共同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增强区域安全协同治理能力,共建“幸福平安中三角”。
联动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切实筑牢国家水安全、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等领域的保障基础,统筹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备份基地、能源输送储备中心、应急物资集配供应链中心建设,实现安全与发展动态平衡。
以重点机制提升联动发展效能
长江中游城市群亟需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要重点围绕三大联动机制探索新路径,推动区域联动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健全规划统筹机制。聚焦关键问题以实现“战略破题”,构建“中长期规划引领+三年行动方案分解+年度计划推进”的分层衔接体系,同步建立规划动态评估与重大事项定期报送机制。
创新产业协作机制。优化产业链区域布局,共建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园区合作联盟,推动园区的各类创新政策“跨区通兑”;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对接机制,明确差异化承接重点方向和领域。
探索利益共享机制。聚焦园区共建、跨界示范区、飞地经济等重点领域,按照“一园(区)一策”原则探索符合本区域实际的跨区域利益共享模式,建立跨区域税收分成机制,明确共享税种、企业认定标准及收益分配方式。
(执笔:汤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