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以公益诉讼助力荆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副检察长彭爱民介绍,我省日前出台的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写入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
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造成石家河遗址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发言人介绍,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汉江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汉江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履职办案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用心用情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这些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
(邓蕙婷 习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