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一带一路”研究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统筹“两个大局”,对“十五五”时期开放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强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为湖北内陆开放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湖北承东启西、连南接北,产业基础坚实、发展态势良好,在推进高水平开放上有优势、有支撑。面对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革,湖北锚定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目标任务,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以枢纽提能为核心抓手,通过重构开放通道、重塑物流体系、壮大开放型经济规模,推进高标准制度型开放,做强内循环、做优外循环、畅通双循环,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湖北力量。
推进高标准制度型开放,构建内陆开放新机制
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湖北以“短期应对、中期拓新、长期转型”策略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大力推动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化。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做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能级,建设全国领先的综合保税区,实施湖北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惠企便利化行动,引导省内企业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口岸通关、企业出海、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增强经营主体信心,打响“投资中国 优选湖北”品牌。
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提升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湖北全力推动外贸扩量提质,以领域拓展和动能转换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开放协同并进。提升光电子信息、汽车、化工等产业集群外向度,稳步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业开放。
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拓展中间品贸易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以数字贸易为引擎,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中间品+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新模式,推动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强化通道枢纽功能。以“大交通、大网络、大系统”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为支撑,建设天河国际机场、花湖国际机场“双枢纽”,提升中欧班列武汉集结中心枢纽集结能力,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立体式支撑空中丝绸之路、全方位融入陆上丝绸之路、高效率联通海上丝绸之路,形成国内成本最低、效率最高、辐射最广的现代物流体系。
汇聚高水平开放合力,打造全域协同开放新格局
湖北以提升枢纽能级为突破口,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九州通商、九州通融”,力争到2027年开放型经济中部领先,到2030年开放型经济走在全国前列,到2035年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整体重塑,全面建成内陆开放高地。
推动开放型经济全域协同发展。发挥武汉开放牵引作用,做强襄阳、宜昌、黄石、鄂州等开放型经济重要增长极,深化与湘赣等周边省份合作,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整体开放效能,加强三大都市圈开放功能协同,加快形成支撑中部、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开放新格局。
切实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与“小而美”民生项目,深化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扩大国际人文交流,提升“开放湖北”全球影响力。
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有效保障海外利益安全,加强重大开放举措风险评估,完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确保高水平开放行稳致远。
(执笔: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