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宏大叙事中,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单元,正以其独特的枢纽地位,成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战场。作为国家政策与基层实践的连接点,县域具备统筹调配资源的权限和能力,能够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教育、医疗等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筑牢县域根基
把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空间载体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核心在于实现机会与结果的公平,其难点在基层,短板在乡村。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既是城市与乡村的天然结合部,也是宏观政策与微观民情的交汇点,其独特的空间属性决定了其在均等化进程中的核心地位。
将县域作为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战场”,意味着政策重心和资源投入的下沉,旨在通过强化县域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这要求我们必须将县域视为一个整体系统进行规划建设,既要提升县城作为区域中心的公共服务能级,使其成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提供高品质服务的主平台,也要畅通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的脉络,通过建设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寄宿制学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节点,构建起“县城—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梯度衔接的服务网络。通过夯实县域这一空间载体,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日常生活体验,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优化资源配置
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的硬支撑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有”向“优”迈进,关键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县域层面资源相对有限,更需精打细算、精准施策,以创新思维破解资源约束,形成可持续的供给模式。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更加注重集约高效”,对于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强化县域统筹能力。打破部门壁垒和城乡分割,对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与科学规划。例如,在教育领域,深化教联体改革,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在医疗领域,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的共享共用,让群众在基层就能享受到三甲医院的同质化服务。
善于运用市场化机制。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创新供给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养老、托育、文体等设施的建设运营,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突出数字赋能。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建设统一的县域智慧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医疗专家资源通过网络直达乡村,以数字技术的无限触达性弥补物理距离的局限性,显著降低服务供给成本,提升可及性和便利性。这种集约高效的模式,是实现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的硬支撑。
聚焦重点群体
打通基本公共服务抵达民生的软联通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迫切需求,实现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核心在于推动其市民化进程中的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其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让其“进得来、留得下、过得好”。
对于“一老一小”群体,应加快补齐养老托育服务短板。结合城市更新和和美乡村建设行动,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等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及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
对于困难群体,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确保底线民生兜得住、兜得牢。这个过程,不仅是资源的投入,更是情感的连接、机制的优化,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从“供给端”到“需求端”软联通的关键,体现的是治理的温度与精度。
强化机制创新
激发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激发县域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
完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政绩考核体系,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指标的权重,引导县级政府将更多精力、资源投入到民生改善上来,形成“重视民生、大抓服务”的鲜明导向。
建立稳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
积极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畅通居民参与公共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这种机制创新能够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行稳致远提供不竭动力。
县域既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枢纽节点,更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融合发展的核心支点。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将县域作为政策集成、资源下沉、改革创新的核心平台,不断筑牢根基、优化配置、聚焦需求、创新机制,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扩面提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者单位:武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