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陈鹏 阮彬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11月28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透露,10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597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件、全国典型案例74件,31次在全国交流经验。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介绍,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湖北等地开展首批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定位,持续丰富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更好服务“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全心守护“民心所向”“民生所盼”。
发布会介绍,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专题听取汇报、出台规范性文件等方式为湖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明路径、强化保障。试点期间,省检察院先后5次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2022年,省委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北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为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金鑫介绍,十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开创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件,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其中,聚焦长江船舶污染探索“1+N”办案模式,推动污染全链条、系统性治理,被最高检推广上升为全国专案模式。研究制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办案指引成为全国范本。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该区某局怠于履职案、天门市检察院诉某镇政府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指导性案例,被最高检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样板向全国推广。汉江检察机关诉某牧业公司环境污染案,为完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和审理程序树立了样板。利川市检察院在全国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为完善公益损害赔偿立标打样。
当天,省检察院还发布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白皮书和14个法定办案领域的20件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