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湖北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行湖北省分行已将对下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等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中行湖北省分行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现依法对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27-85519626,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9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联系人:陈经理、陶经理,联系电话:027-88060896,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8日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的贷款本息、代垫费用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湖北分公司的利息、违约金、其他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 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相应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4. 如清单中债务人、债务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