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于2004年12月18日与武汉协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书》,该协议将于2026年1月1日到期。为了顺利收回,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现就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收回工作公告如下:
一、武汉协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对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托管经营期限于2026年1月1日届满。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依法收回资产和经营权后,由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自主经营。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再以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等非法经营行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凡属于武汉协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托管经营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欠药款、医疗器械、耗材、医疗纠纷及职工社保等),均由武汉协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与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无关。相关债权人请及时与武汉协合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接洽和处理,因未及时接洽和处理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卫生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