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能这么快办结,才38天就帮我们理清了债权,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难题。”近日,赵某致电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表达了感谢。
8月19日,青山区法院裁定受理赵某对某商贸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案件受理后,青山区法院首次采用从公益管理人库中按顺位指定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较以往摇号方式节省至少一周时间,实现了“受理即指定”。
承办法官指导管理人充分利用“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及“破产案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查询企业车辆、不动产、社保等财产信息,并关联检索该公司在法院系统的诉讼和执行案件,大幅提升了债权债务清理效率。
经管理人审查,确认赵某等四位债权人的债权金额为7.6万余元,并查明某商贸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且无法支付破产费用。9月25日,青山区法院裁定宣告某商贸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整个司法流程衔接紧密、推进迅速,为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
今年7月以来,青山区法院构建并实施“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与出清机制”,通过创新公益管理人选任机制、强化信息化应用等方式,持续压降破产成本,提升审判质效。截至目前,青山区法院已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0余件,推动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良性循环,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龚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