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4时,一阵急促的防空警报响彻武汉三镇上空。
当天,武汉市多地开展防空疏散演练。
1938年10月25日,武汉被日军侵占,城市沦陷,这一天成了武汉市民最难忘的国耻纪念日——武汉沦陷日。
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规定,每年10月25日进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以警示市民牢记历史、勿忘国耻。《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是武汉市第一部关于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通过的人防地方性法规。
什么是人民防空?我们带大家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
◎人民防空的地位和意义?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它与野战防空、要地防空一起构成国土防空体系。
◎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人防工程建设基础知识有哪些?
1. 人民防空工程也称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方面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 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要纳入城市总体建设规划。要注重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要求,逐步形成由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共同沟等组成的城市地下防护空间体系。
3.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消防部门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和公民有哪些人民防空的权利和义务?
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得到的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是:防空袭疏散、掩蔽、医疗救护和救助,必需的生活供给,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等。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依法履行的人民防空的义务是: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
◎如何辨别防空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信号规定: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特点是“长间隔”。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特点是“短间隔”。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特点是“无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