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余舟、陈磊)10月15日,京山交通执法大队收到荆门市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投诉一辆出租车存在乱收费行为。
经调查,出租车司机万某在载送一名乘客时,关闭了计价器,并存在多收费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万某处以200元罚款。
“200元是我大半天的收入,能不能有别的办法?”万某问。执法人员随即告知其“公益减罚”政策,可以申请参加公益服务折抵罚款,2小时可抵扣200元。
几天后,万某准时来到京山汽车中心客运站参加公益服务,协助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帮助老人找到检票口。遇到乘客咨询路线时,他耐心予以解答。
经执法人员确认,万某的公益服务符合要求,并作出不予罚款的决定。“公益服务2小时比200元罚款更让我印象深刻,以后肯定按规定来,好好服务乘客。”万某拿着处罚决定书感慨地说。
京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何勇表示,探索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公益减罚的执法模式,给予违法主体容错空间和改正机会,增强了群众对执法部门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