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农商银行”)股东会、湖北荆门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荆门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49888.9946万元)吸收合并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12060万元)为荆门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吸收合并完成后,荆门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原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均由荆门农商银行依法承继。
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营业至荆门农商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开业为止,营业期间所有业务正常办理,账户、卡、折、存单正常使用,金融服务不会中断,客户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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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经理(荆门农商银行)0724-8600388
联系人:何经理(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0724-8688222
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荆门掇刀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