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0月21日,房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在办理一起林木案时“一案四查”的经过。
去年4月,当地一处林地树木被大量砍伐,现场一片狼藉。房县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查明王某从当地9户村民手中买下林地后,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即砍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涉嫌构成滥伐林木罪。王某之子帮助运输这些木材,情节严重,其行为更符合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
检方还运用“非法收购运输林木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涉案买家明知林木来源非法仍大量收购,涉嫌非法收购盗伐、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王某之子与买家所涉的罪名,在我县司法实践中均属首次适用。”房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斌表示。
既追刑责又追民责。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展开民事支持起诉,为村集体挽回十万余元损失。法院在判处各被告人相应有期徒刑的同时,判令王某在涉案林地补种树苗并承担3年管护责任。
(余国金 陈怡 徐青松)